看了日本隊與澳大利亞隊的比賽后再看國足與印尼隊的比賽,不得不說,咱們球員的戰術素養與日本球員相差很大啊。舉一個例子,每當澳大利亞球員拿球,日本球員都會有三人從各個方向切斷他與其他澳大利亞球員聯系。而我們的國足呢,倒是會有人上前逼搶,但是無法形成包夾的態勢。
主教練制定戰術,球員執行,這有一個前提,球員的戰術素養是否達到主教練的要求。達不到要求,這個責任應該誰來負責呢?個人觀點,應該是主教練負責。這是因為,主教練提出的要求超出了球員的能力,主教練應該根據球員的能力來制定戰術。
最好的不一定是最合適的,很多球迷,媒體,還有足球專業人士都明白這個道理,但是到了實踐的時候,大家就把此話拋之腦后了。因此,國足請了很多高水平的外教卻達不到理想的效果。
個人觀點,足協挑選主教練的時候應該有一個要求,讓主教練候選人給國足的球員上一堂戰術講解課,王上源和胡荷韜等國足的球員,他們能聽懂哪位教練的戰術課就聘請誰擔任國足主教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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