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網上有人說廣西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領取的獨生子女費是按一次性退休補貼發放的,來源的依據是廣西人社廳 財政廳聯合發布的《關于調整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前獲得相關榮譽改革后退休人員發放一次性退休補貼有關問題的通知(桂人社規〔2018〕12號)》規定。
認為按此規定,廣西機關事業單位職工獨生子女父母在退休時領取的是一次性退休補貼,并按以下計算公式確定補貼標準:
一次性退休補貼標準=本人退休時職務(崗位、技術等級)、級別(薪級、崗位)對應2014年9月的基本工資標準×5%×240。
并以此計算的廣西機關事業單位2025年退休人員獨生子女費標準大概在12000-28800元之間。
如果看到廣西人社廳《關于調整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前獲得相關榮譽改革后退休人員發放一次性退休補貼有關問題的通知》的政策解讀后,恐怕就不會這么理解了。
該政策解釋中明確一次性退休補貼發放的范圍僅限于2014年9月30日前獲得省部級以上表 彰并明確享受省部級勞動模范和先進工作者待遇的工作人員、有重大貢獻的高級專家。同時明確其他符合提高基本退休費計發比例條件的人員,仍按原辦法執行,以后再逐步轉為發放一次性退休補貼。
說明,發放一次性退休補貼政策范圍目前來說并不包含獨生子女費,但以后可能會包含進去。
那么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的獨生子女費具體是按什么文件執行,標準多少呢?
根據2022年3月24日修訂通過的《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口和計劃生育條例》第三十八條規定,機關事業單位獨生子女父母退休時將按比例增發退休金,增發比例與生育情況掛鉤。
具體來說,只生育一個子女的,或婚后未生育子女的,或雖未生育但依法收養一個子女的職工,增發比例為5%;在2014年3月1日前符合生育第二個子女條件,但實際只生育一個子女的職工,增發比例為10%。
也就是說,有三種情況(未生育的,1個親生子女的,收養1個子女的)都可以增發5%退休金,一種情況(本來可以生2個小孩,但只生1個的)可以增發10%退休金。
不過請注意,機關事業單位職工從2024年10月以后退休的,其退休金包含職業年金在內,在計算增發獨生子女費時,職業年金這塊是不能列入基數計算范圍的,需要扣除后再按比例計算。
另外,增發獨生子女費后的退休金加上職業年金總額也不能超過在職時的全部工資收入,超過的部分就需要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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