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大姐反映5月4號凌晨她在一家地攤火鍋燒烤店吃宵夜,臨走時褲子被桌子勾破了,溝通談判了一個月還是沒進展。
王大姐:就這個鐵桌子。
記者:當時您是坐在哪邊?鐵桌子的哪一邊?
王大姐:我坐在這里嘛。
記者:你坐在這邊這個凳子這?
王大姐:對,他們兩個坐在對面。
記者:然后您從這里過來之后,被什么劃破了呢?
王大姐:就它這里是破掉的,這不是有個角嘛。
記者:這里?這個角尖尖上?
王大姐:對,角尖刮破掉了,剛好勾破了。
記者:褲子,那你人沒受傷?
王大姐:對,我下來的時候,我就跟老板說了,我說老板,褲子破了。老板說沒有的,他以為我敲詐他的。他還說,你死掉關我什么事啊,那我就氣不過了,是不是?那我說你怎么這樣,是不是?
王大姐復制了一條銀行扣款短信給記者,說這是購買褲子時花掉的2800元,記者根據這條短信在王大姐的手機上查到了對應的微信轉賬記錄,發現這是一筆在2024年5月21號,轉給“大健康、半永久定妝”的費用。
記者:不是買褲子的錢啊,這2800元。
王大姐:那你到那個店里面去。我說這個買了有幾年了,買時這一點都沒破的,褲子,反正是褲子搭了,一套衣服2800元,這樣的。還有一件衣服,是一套的。
記者:單獨這件褲子多少錢?
王大姐:那我也不知道,反正就這一套嘛,還有個上衣在,一套賠2800元,還能怎么說呢?
記者:那你衣服又沒有破。
王大姐:衣服是沒破。
記者:沒破那就賠褲子啊,褲子多少錢呢?你得先清楚啊。
王大姐:那褲子算衣服的一半錢,這個要的吧。
王大姐說她已經找不到這套衣服的小票或者發票了,但可以帶記者去買衣服的門店問清楚價格。
服裝店工作人員:這不是去年買的吧?
王大姐:我也忘記了。
記者:你這個褲子還有一股樟腦丸的味道,是放了很久了?
王大姐:對,就沒穿,買了以后就是,那天晚上穿出去了,我平時都沒穿的。
服裝店工作人員:賣1299元,單獨的一件。
記者:那要證明你當時買的,這個就是原價才行啊,當時有沒有打過折,或者是別的優惠?還是要你的支付記錄啊,或者是小票購買記錄之類的。
王大姐:買的,反正一套2800元。
服裝店工作人員:這個是2022年的款,已經3年了,那就很難找到賬了。
記者:就你這邊小票或者那個底賬記錄等沒有了?
服裝店工作人員: 那沒有了,但這個...新倒是很新的。
王大姐:很新的,沒穿,我總共穿了兩三次。
王大姐現場掃碼支付了一毛錢,通過雙方的往來轉賬記錄可以看到王大姐一共向服裝店付過4次錢,累計3830.1元。
其中在2022年6月13號有一筆2000元的轉賬,同年5月有一筆600元的轉賬,剩下一筆1230元的記錄,一時找不出來,王大姐準備先按1299元的價格向店家索賠,夜宵店的工作人員表示,老板不在,王大姐之前就餐的二樓也已經封閉了。
記者:這邊它是沒有豁口的嘛?
王大姐:我不知道,我在樓上吃的。
記者:高度是一樣的嗎?
王大姐:高度我也不知道,是不是都這么高。
記者:它桌子大概在你的,這膝蓋這里吧?
王大姐:膝蓋這走路時候,是不是要不要抬個腳呢?我又不是站著不動的,是不是這么過去的時候,剛好一走那個腳一抬,這么給我勾破了,這樣的。
寧波奉化李老頭地攤火鍋燒烤店 工作人員:她當時非要樓上坐,我們一直是不開放的。
記者:當時那個桌子,現在還在用不啦?
寧波奉化李老頭地攤火鍋燒烤店 工作人員:不用了。
記者:已經不用了嗎?
寧波奉化李老頭地攤火鍋燒烤店 工作人員:樓上都不讓開放的,客人來了我們都不讓上。
寧波奉化李老頭地攤火鍋燒烤店 萬老板:提醒過了,然后她一定要坐上面,因為她覺得上面隱蔽。確實當天晚上,也發生了口角,我這個我是承認的,確實我是有一點,當時情緒激動,沒有控制下來,她就很大聲地,影響我們做生意了嘛。
糾紛僵持了一個多月,雙方都表示已經精疲力盡,王大姐說她氣不過萬老板當時的態度。
王大姐:他一直說我這么大年紀,還在賴他。
記者:那如果現在,比如說來跟您協商,比如跟您道個歉之類的,你還一定要求他們賠嗎?
王大姐:那我也不接受了。
記者:也不接受,現在必須要賠?
王大姐:賠,就是這樣的,你現在給我道歉沒用了,是不是?我這本來就是這褲子,這價錢在這里,是不是?我也不接受。
寧波奉化李老頭地攤火鍋燒烤店 萬老板:她一直在污蔑我,說食品有問題,知道吧?監管局的叫她病歷拿出來,她也沒拿出來。她說她褲子的話,是兩千多塊錢嘛,發票或者轉賬記錄呢,她說她沒有。
記者:哪怕中間沒穿,其實,也是放了這么幾年了,你還是主張要原價賠嗎?1299元啊?
王大姐:那肯定嘍。
記者:一點協商的空間都沒有啊,你這個也很難啊。
王大姐:假如說,他協商一下,少個兩三百塊錢,也無所謂的。
寧波奉化李老頭地攤火鍋燒烤店 萬老板:一定要這個價格的話,那只能是她起訴了,道歉可以,你說拿個200塊錢出來,給她作為補償,我們也能接受。但是如果像她這種的話,我們都講一下道理,在我們店里面刮壞了,我給你承擔一點,只是說作為補償一下。
王大姐后來反饋雙方已經協商一致,金額定在300元。
來源:1818黃金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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