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央視新聞客戶端
企業高管聯合下屬
在九年的時間里
侵占公司資金
高達三千多萬元
在此期間企業卻毫無察覺
這是怎么做到的呢?
企業內部審計過程中發現異常情況
上海靜安警方接到了轄區一家企業的報案,稱企業在內部審計過程中發現了異常情況。據這家企業介紹,公司自查的時候發現外語的翻譯業務異常大,每年的費用非常高,在短短幾年之內發生了1000多萬元的翻譯費用,公司認為是不合理的。
為了查明原因,企業調取了這些翻譯業務的相關資料,結果發現這些業務竟然沒有任何文件與之對應,很可能是虛構出來的,這時企業才意識到了問題的嚴重性,因此向警方報了案。
虛增業務
資金最終落入兩名員工手中
通過調查,辦案民警發現,這些所謂的翻譯業務,確實沒有實際的文件或者資料能夠與之對應,可以確認這些所謂的翻譯業務就是虛增的。通過查詢涉案翻譯公司的賬戶,警方發現,報案企業為這些虛增業務支付的資金,幾經流轉,最終竟然大部分匯到了報案企業的兩名員工手中。
一人負責虛假項目發起
另一人負責審批
通過調查警方發現,崔某是這家報案企業培訓部的經理,而應某是崔某的上司,也就是培訓部的總監。這些翻譯業務都是由崔某發起,然后提交給應某審批,在應某同意后便直接進行了付款,但實際上并沒有實際翻譯業務發生。而為了獲得這家企業的翻譯業務,并從中獲取額外的利益,這家翻譯公司也甘愿成了應某和崔某謀取私利的工具。
上海市公安局靜安分局經偵支隊民警 裴文俊:這家翻譯公司本身跟這家報案公司是有翻譯合作業務,一直是有往來的,等于是關聯企業。崔某和應某要求這家公司配合他們進行走賬,在翻譯供應商扣除他們所要的將近30%的服務費之后,會把剩余的款項通過個人賬戶打到崔某指定的她父母的賬戶和她司機的個人賬戶內。
調查利益輸送鏈條
多家供應商參與其中
警方在調查中發現,除了翻譯公司外,這家報案企業的其他供應商與應某、崔某之間也存在著類似的利益輸送問題。
警方查明,應某和崔某二人與其他供應商的“合作”大致上與翻譯公司合作模式相同,都是在虛增相關業務后,由報案企業進行打款,再由供應商套取,將錢款打入與崔某關聯的個人賬戶之后,再由個人賬戶轉至崔某指定的賬戶。
上海市公安局靜安分局經偵支隊民警 裴文俊:另一家旅行公司有一點區別,這家旅行公司在收到報案公司打款之后,把這些錢存放在了公司,供崔某、應某進行指定的消費,來作為個人旅行費用的支付。
這些公司之所以愿意持續通過虛增業務為應某和崔某套取報案企業的資金,不僅是為了保持與報案企業之間正常的業務往來,更是為了從中獲取到高額利潤。
利用職務便利
與多家服務供應商內外勾結
據警方調查,從2016年開始,應某和崔某就開始利用職務便利,與多家服務供應商內外勾結,通過虛構翻譯、會務、旅游等采購項目,非法套取公司采購資金3500多萬元。進一步調查中警方還發現,應某和崔某還涉嫌大肆收取供應商的賄賂,為個別供應商免除招標環節,直接達成與報案企業之間的合作。隨后警方將應某和崔某抓捕歸案。
十名涉案人員落網
警方全力追贓挽損
目前,包括應某、崔某在內的十名涉案犯罪嫌疑人已經全部被警方抓捕歸案,同時,經過全力追贓挽損,警方為企業挽回損失近1500萬元,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針對管理漏洞
警方向企業提出整改建議
一時的貪欲讓企業高管淪為犯罪嫌疑人,案件偵辦結束后,靜安分局的辦案民警依托“藍鯨”護企工作站對報案企業進行了回訪,針對案件中暴露出的管理漏洞向企業提出了整改建議。
上海市公安局靜安分局經偵支隊民警 洪磊:提醒他們對這些高管人員審批的權限,包括審批的流程做進一步的規范。另外就是對于業務的真實性要加強核查核實的力度,我們對他們進行了這方面的一個合規的提醒,也幫助企業在今后的經營過程當中能夠完善自身的規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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