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12日,在福建省晉江市人民法院,一場普通的案件審理,卻因為一場突發沖突,掀起了軒然大波。
廈門律師鄧慶高像往常一樣,正認真地代理著案件,為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據理力爭,雙方由于意見不同,吵得不可開交
庭審結束后,大家都在等待簽署筆錄。就在這時,坐在旁聽席上的對方當事人母親吳某某,突然情緒激動起來。
她先是不滿鄧律師在法庭上的發言,沖著鄧律師豎起了中指,做出侮辱性動作。
這還沒完,緊接著她直接沖到審判區,對著鄧律師的臉就是狠狠一巴掌。這一巴掌來得太突然,現場的人都被驚住了。
面對這突如其來的攻擊,鄧律師本能地進行了還擊,手指觸碰到了吳某某的額頭,這一切發生得太快,整個過程不過短短幾秒鐘。
事情發生后,吳某某報了警。晉江市公安局梅嶺派出所迅速介入調查。大家本以為,事情會很快有一個公正的處理結果。
可沒想到,2025年1月8日,鄧律師收到行政處罰告知書的那一刻,他簡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警方居然認定他是“毆打他人”,擬對他處以行政拘留五日并罰款五百元。
而反觀吳某某,僅僅因為豎中指的侮辱行為,被罰款500元,她扇鄧律師耳光的行為,竟然被警方表述為“在臉部進行比劃”。這處理結果,讓鄧律師實在難以接受。
鄧律師覺得自己特別委屈,他認為自己當時的行為是正當防衛,是在保護自己。
畢竟是吳某某先動手攻擊他,他只是出于本能才還手的。怎么就成了違法了呢?
于是,鄧律師為了維護自己的權益,向公安、檢察院、法院、政法委和律協等多個部門提出了維權申請,同時還委托律師代理行政處罰聽證。
2025年5月28日,泉州市洛江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此案。鄧律師在法庭上,詳細地講述了當天的經過,堅定地認為自己的行為沒有錯。可直到庭審結束,法院也還沒有宣判結果。
有網友說:“太離譜了!律師被打還手卻被認定為互毆,這合理嗎?”
還有網友說:“警方的表述太輕描淡寫了,扇耳光怎么能說是在臉部比劃?這明顯是在偏袒打人者。”
也有網友說:“律師也是人,面對這種突發情況本能還手很正常,怎么就成了違法了呢?”
法庭本是講法理、守秩序的地方,鄧律師在法庭上好好代理案件,為當事人據理力爭,卻被對方當事人母親吳某某當眾侮辱、扇耳光。
更讓人難以接受的是,鄧律師本能還手,竟然被認定為“毆打他人”,要被行政拘留五日并罰款五百元!
再看看吳某某,豎中指侮辱人,扇人耳光,最后就因為豎中指被罰500元,扇耳光的行為還被輕飄飄地說成“在臉部比劃”。這不是顛倒黑白是什么?
鄧律師是在遭受侵害時的本能自衛,怎么就成違法了?要是這都不算正當防衛,那以后誰還敢在被欺負的時候保護自己?警方的處罰決定,不僅寒了鄧律師的心,也讓大家對執法公正性產生懷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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