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成都市人民政府正式發布關于調整全市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新標準自2025年1月1日落地實施,有效期三年。此次調整嚴格遵循《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調整全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川府規〔2024〕4號),旨在強化勞動者權益保障,為低收入群體構筑堅實收入底線。
兩檔標準精準劃分區域
全市劃分為兩類執行區域:
第一檔(15個區域):包括四川天府新區、成都東部新區、成都高新區、錦江區、青羊區、金牛區、武侯區、成華區、龍泉驛區、青白江區、新都區、溫江區、雙流區、郫都區、新津區,月薪標準提至2330元(折合日薪107元),非全日制時薪23元/小時。
第二檔(8個縣市):涵蓋簡陽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崍市、崇州市、金堂縣、大邑縣、蒲江縣,月薪標準定為2200元(日薪101元),非全日制時薪22元/小時。
政策內核:工資“底線”保障民生
最低工資標準依法涵蓋勞動者在法定工時的基礎勞動報酬,明確包含個人社保與公積金繳納部分,但排除加班工資、特殊崗位津貼等非工資性福利。新規強制要求:即使用人單位提供食宿,實際支付工資仍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線。
全域覆蓋剛性執行
新標準適用于成都市內所有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個體工商戶等雇傭主體,各區(市)縣將加強監督檢查,確保最低工資標準得到貫徹落實。此調整同步廢止2022年舊規(成府發〔2022〕11號),標志著成都勞動力市場保障體系再升級。(趙蝶)
編輯:趙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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