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新聞坊
近年來
越來越多的網友
熱衷于在直播間里買買買
帶貨的商家也會“跑路”?
最近
市民吳女士就遇到了
這樣的糟心事
今年1月
吳女士在某電商直播間
看中了
一款旅游產品
因為可以隨用隨退
所以吳女士當時果斷下單
并支付了約1000元
沒想到才過了兩個月
吳女士發現相關商家
不僅在平臺上被下架了
而且也無法聯系
吳女士手里除了有一個連云港某個體戶的收款方抬頭之外,就再無商家的其他信息,因此維權面臨困境。
從3月份至今
吳女士與
平臺客服
通了二十幾個電話
要求平臺先行賠付
卻被告知無法為其退款
某電商平臺電話客服專員:這個店鋪面臨被清退,現在是公示期,款扣不出來,所以無法給你退款。
吳女士:那最終這個錢我可以拿得到嗎?
某電商平臺電話客服專員:這個我不能給你確定的答案。
3個月前
吳女士還向監管部門
進行了投訴
但結果也是不了了之
法律人士指出,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平臺企業有義務向消費者提供商家真實的名稱、地址、聯系方式等信息,以便消費者維權,否則可能要承擔連帶責任,或者先行賠付。
相關電商平臺的公開信息則顯示,入駐商家需根據其交易總額向平臺繳納相應的基礎保證金,主要用于退店階段商家應承擔的賠付款項。
不過這筆保證金一般不超過交易總額的10%,因此,當保證金不足時,約定由商家自行支付額外的賠付金額。
記者聯系了相關電商,工作人員在核實情況后,一天之內就將貨款全額退給了吳女士,稱此前是與吳女士就具體退款金額沒有談攏。
某電商平臺客服部門工作人員:
此前消費者可能有多倍賠償的主張,所以平臺暫時沒有辦法支持到。我們這邊在收到媒體的反饋后,優先聯系消費者來詢問訴求,目前消費者是說同意這個訂單的退款處理。后續,我們也會優先來滿足(其他)消費者的基本權益訴求。
記者|吳驥、張俊、李剛、王思遠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