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0月27日,香港警方接到報警,有居民發(fā)現(xiàn)鴨脷洲碧海上,飄著一具尸體,警方快速來到現(xiàn)場進行打撈。
死者是一個年輕女性,下半身赤裸,上半身只穿短袖,沒有穿胸罩,法醫(yī)對尸體進行尸檢,結果是死者應該是溺水而亡,警方認為不是刑事案件,警方發(fā)布尋尸啟事。
案發(fā)第3天,一對中年夫婦找到警方,他們懷疑死者就是女兒小余,就當余姓夫婦要認尸當天,他們接到一個電話,對方稱是小余朋友,是個出租車司機,他說小余失蹤后非常擔心,懷疑死者就是小余。
案發(fā)第4天,余姓夫婦坐上出租車司機的車子去往警局,經過勘驗死者就是他們的女兒小余,警方告訴小余父母,她是失足跌落海中或者跳海自殺,屬于溺水而亡。
可是小余父母確不這樣認為,因為女兒性格活波,不可能選擇自殺,女兒是穿著牛仔褲上班,即使跌落水中也不能褲子不見了,認為女兒遇到迫害。
警告認為小余父母說的有一定的道理,于是再一次進行尸檢,這次法醫(yī)發(fā)現(xiàn)可疑的地方,死者頸部有紅色斑點,并且嘴里有吐血絲白泡,從這里可以看出來,小余是被人壓頸部導致昏迷,然后被扔到水中溺水而亡。
警方正式把這起案件為刑事案件,隨后對25歲小余進行調查,原來小余是個交際花,私生活很混亂,小余有50名男友,有美國人、法國人、德國人。
經過警方對這些人的調查,沒有發(fā)現(xiàn)可疑情況,于是把目標放在一個叫溫劍聰?shù)哪腥?,因為經過對小余電話的調查,她最后打給的男人就是溫劍聰,也就是這個男人帶著小余的父母去認尸體的。
在警方的審訊下,溫劍聰終于說實話了,就是他殺害了小余,他第一次接小余的時候,小余告訴他家里缺錢買電器,溫劍聰提出可以借她一萬元,條件是讓她陪睡一次,小余同意了,就這樣2個人在出租車里發(fā)生了關系。
每周小余都會坐上溫劍聰?shù)能?,然后到僻靜的地方車震,案發(fā)當天2個人又見面了,發(fā)生關系后,小余說,德國男友快來香港,自己到德國生活,并提出讓溫劍聰再借錢給她,他拒絕了,心想這個女人要遠走高飛了,借她錢就是打水漂。
小余惱怒了,在車里罵溫劍聰,并打他,他憤怒掐暈了小余,然后把她扔到河里,溫劍聰必然受到法律的嚴懲!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wǎng)易號”用戶上傳并發(fā)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