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澤諭吉是明治的思想家,也是今日的思想家。不少人從明治的時代特殊性來理解福澤,把他僅作為歷史的過去來看待,但往往因此只看到福澤作為啟蒙的個人主義的側面,并認為他的個人主義盡管曾經是偉大的,但已完成其歷史作用。也有不少人主要把福澤作為今日的思想家來看待,而往往只看到他國家主義者、國權主義者的面目,從而把他列入為數眾多的日本主義者的范圍,并強調福澤精神的現代性。然而,不管哪一種理解方法,都是把福澤的“個人主義”和“國家主義”割裂開來,把其中的一個側面固定在歷史的基礎上,而把其中的另一側面與歷史的基礎割開,描寫為可自在浮動之物。
然而,福澤既不是單純的個人主義者,也不是單純的國家主義者。而且亦非一面是個人主義,另一面是國家主義的兩面持有者。應該說,他正因為是地道的個人主義者,所以才是國家主義者。
福澤諭吉作為一個個人在日本思想史上出現,其意義正在于他把國家與個人的內在自由嫁接起來。不需贅言,國家觀念乃至統一國家的意識,作為思想在福澤以前早已存在。然而,重要的是,直到福澤舉起獨立自尊大旗之時為止,國家秩序這個東西對于國民來說,僅僅足’種社會環境。當然,國民對于先祖以來世世代代居住的環境有一種本能的習慣性的熱愛之情,但環境作為一種環境,對于個人來講到底不過是外在之物。環境的變化對于個人來說,只是自己周圍的變化,而不是自己本身的變化。只要國民的大多數僅僅是被作為政治統制的客體來順從被賦予的秩序,那么,國家的秩序對于國民來講,決不會具有超出于“外在環境”的意義。對于人民自己的生活來說,所謂政治也只能被理解成自己以外的東西。但是,如果每一個國民都不把國家看作與自己親近的存在,都不意識到國家的動向與自己的命運相連,那么,這樣的國家又怎么能在嚴峻的國際舞臺中保持牢固的獨立性呢?顯然,要使日本作為近代國家正常發展,必須對那只知道單純地被動地服從政治秩序的國民大眾進行啟發,使之覺悟到自己作為國家構成者的主體的能動的地位,從而把國家、政治等事,由“外在環境”引到個人的內在意識中。這個重大任務必須由具有指導能力的思想家來推進。福澤就是以驚人的旺盛斗志承擔起這空前課題的首位思想家。
要使人民由被動地把秩序看作外在賦予之物,轉變為能動地參與秩序之創造,惟有通過樹立個人的主體自由才能實現。而“獨立自尊”主義的根本意義恰恰在于主張個人的自主性。福澤敏銳地看到日本傳統的國民意識中最缺乏的是自主人格的精神。他最尖銳地指出的日本的社會弊病是:道德法律僅僅被作為外在權威而強制推行,以致不知恥的現象在嚴格的法律和教育之下到處泛濫;由于批判精神的積極意義得不到承認,以致掌權一方愈益閉鎖,批判一方愈益陰性化乃至變為旁觀者;官尊民卑,官吏內部的權力向下“膨脹”和向上“收縮”;對事物的輕信,從迷信東洋急轉為迷信西洋,等等。這類現象無疑都是自主人格的精神缺乏的表現。無需贅說,福澤的最終目標是國家的自主性,然而,他認為“一身獨立,才能一國獨立”,沒有個人自主性的國家,在他看來不可能達到自立。國家若要成為不是單純地對個人實行外部強制的存在,必須通過確立人格內面的獨立性才能實現。福澤力圖使國民每個人能以自己自發的決斷來與國家結合。從這個意義上看,“獨立自尊”決不是那么淺顯、那么輕易能實現的主義,它是一個很嚴峻的思想課題。若想“輕易”,那么不負責任地依存于外在秩序的態度要更為“輕易”。福澤認為,日本人民雖缺乏“獨立自尊”的傳統,但具有充分忍耐嚴峻倫理的能力。也就是說,福澤對日本國民承擔此嚴峻課題的能力、或者說形成近代國家的能力過于樂觀。但在他逝世約半個世紀后,他的樂觀在多大程度被證明是準確的呢?這個問題只能通過今日的國民各自的冷靜反省,才能測定。福澤思想的近代意義問題也只有在這種測定的基礎上才能作出判斷。
原載:《三田新聞》,昭和18年11月25日號,三田新聞學會
譯自:《戰中與戰后之間·1936—1957》,misuzu書房1976年版
選自[日] 丸山真男著、區建英譯《福澤諭吉與日本近代化》北京師范大學出版社 2017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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