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東東莞市第二人民法院以三起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為例,提醒商家守法行商。其中提到,一涼茶鋪店主銷售“加料”涼茶被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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涼茶鋪店主銷售“加料”涼茶
被判刑
被告人黎某原系東莞市沙田某某涼茶店經營者。2024年,黎某在經營過程中,擅自將含有對乙酰氨基酚、布洛芬的藥粉添加入銷售的涼茶中。
2024年3月11日,東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沙田分局依法對沙田某某涼茶店進行檢查,對銷售的6款涼茶進行抽檢,并從現場起獲可疑白色粉末一包。
經檢測,上述抽檢的涼茶中,部分檢測出含有對乙酰氨基酚、氯苯那敏、布洛芬等成分,現場起獲的粉末中含有對乙酰氨基酚和布洛芬成分。2024年9月5日,民警將黎某抓獲。
▲圖源廣州廣播電視臺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黎某的行為已構成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依法應予懲處。黎某歸案后坦白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從輕處罰。考慮黎某犯罪情節較輕,認罪悔罪態度較好,沒有再犯的危險,回歸社會服刑不會造成不良影響且足以達到懲罰與教育的目的,可以依法對其適用緩刑。
最終,東莞市第二人民法院認定,黎某犯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并處罰金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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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說法
涼茶屬于普通食品,對乙酰氨基酚、布洛芬等藥物屬于明令禁止在食品生產經營中添加、使用的物質。黎某的行為可能危及消費者的身體健康,擾亂了涼茶行業正常經營秩序。
該案例提醒廣大商家,不得假借“祖傳秘方”“純天然”等噱頭掩蓋非法添加行為,也提醒廣大消費者加強食品安全鑒別意識,發現不法經營行為時立即向有關部門舉報。
網友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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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辨別涼茶里是否加藥
·在正規地方購買涼茶。這些地方的產品通常會有更嚴格的質量控制,相對更可靠。
·飲用涼茶后注意自身是否異常。如果有心跳加速、腹瀉或頭暈就應該停止服用,并且要咨詢醫生。
·仔細查看涼茶的包裝或店家廣告宣傳。如果宣傳中承諾可以治療疾病或緩解某些癥狀,那么這些涼茶就可能含有藥物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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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涼茶的飲用禁忌
·不要把涼茶當水和普通飲料喝。是藥三分毒,中草藥也要小心副作用。
·不要喝太多。涼茶是可能有腎毒性的中草藥植物性飲料,喝太多反而會加重肝腎的負擔。
·不要以為越苦、顏色越深的涼茶效果越好。口感、顏色和所用的藥材有關,和藥效沒有直接關聯。
·不要把涼茶當作“神藥”。喝一碗就生效的涼茶,很可能是兌了西藥。
來源:南方日報、東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廣州廣播電視臺、新聞坊
值班編輯 李加減 實習生 康斯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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