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在常州開旅館的丁女士最近卻奔波在南京、上海等地,為了給她的員工尋找新的工作、培訓機會,支撐了十余年小店即將停止運營,但她的心情卻并不沉重……
2011年,丁女士承租了某單位竹林南路一處房屋用于旅店經營。本應是雙方共贏的合作,卻因房屋本身存在的“搭山墻”、嚴重滲漏水等質量問題對其經營產生嚴重影響,租賃雙方就后續租金支付、維修責任、經營損失、疫情減免、合同到期后處置等問題,陷入了漫長的糾紛與訴訟。丁女士曾多次反映房屋問題、墊資維修,并因此承受了巨大的經營壓力,為此數次上訪,甚至與出租人發生沖突;出租方則堅持主張租金及占有使用費等權益。案件歷經一審、雙方均上訴至中院,爭議點多達十余項,案情復雜。
二審判決在查明事實的基礎上,既嚴格適用法律,也充分考量了案件的特殊性和各方利益。最終,基于案涉房屋不宜繼續租賃的現狀,二審維持了一審關于騰退房屋的核心判項;在租金和占有使用費的計算上,充分考慮房屋質量問題對旅店經營的實際影響;對丁女士主張的合理維修費用及利息予以支持。判決力求在保障公眾人身、財產安全和產權人權益的同時,也平衡了作為個體工商戶經營者的丁女士在長期租賃中因房屋質量所承受的不利負擔。
“ 對丁女士的主張我們并沒有全部支持,但是對她提出的每一項主張都逐條進行了回應,解釋了為什么支持、為什么不支持,依據是什么 ” ,萬海峰說道, “ 只要把工作做在實處,把道理說清講透,即使沒有支持她的主張,我們的當事人是能夠聽懂、能夠理解的。 ”
案件審結后不久,萬海峰法官收到了一封特別的來信,信中對一審、二審承辦法官均表達感謝,并寫道:“我們的員工在里面工作了十三年多,繳納了養老金,對她們的命運有點改變,這就滿足了,我不想贏他們,心中只有感恩?!薄斑@是我人生中唯一的官司,讓我遇到了萬法官、凌法官這樣的好法官,從您的判詞中看到了公平和正義……在此,祝您好人一生平安!闔家平安喜樂!”
這起跨越十三年的糾紛最終畫上圓滿的句號,丁女士也已放下沉重包袱,整裝再出發。每一起糾紛的化解都需傾注司法智慧與人文關懷,常州中院將繼續秉持初心,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
注:本文配圖系AI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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