極目新聞記者 鄧波 謝茂
6月10日,貴州省六盤水市李玉前被控殺妻滅子案將在貴州貴陽重審二審開庭。
據案卷材料顯示,2001年3月,李玉前的妻子謝某明及其3歲兒子失蹤。事發時,李玉前是六盤水水城鋼鐵(集團)有限公司煉鐵廠鑄鐵車間主任兼黨支部書記,他被指控殺妻滅子,此前與其有地下情關系的廠內女工孟某紅,被指犯包庇罪。
出庭通知書(受訪者供圖)
2001年9月,六盤水中院一審判決李玉前犯故意殺人罪,判處其死刑,孟某紅犯包庇罪,被判處8年有期徒刑。但在庭審中,李玉前當庭翻供,稱遭到刑訊逼供,并被孟某紅陷害;孟某紅對公訴機關的指控無異議。隨后李玉前上訴至貴州省高院,高院以該案“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為由發回重審。
2003年2月,六盤水中院再次認定李玉前犯故意殺人罪,但改判了死緩。上訴次年,貴州省高院作出終審裁定,維持一審原判。在不斷申訴下,2016年,貴州省高院撤銷原一、二審判決,發回六盤水市中級人民法院重審。
李玉前接受媒體采訪
2022年12月,李玉前經過多次減刑后刑滿釋放。2023年8月,六盤水市中級人民法院再審一審宣判,李玉前依舊被認定有罪,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李玉前隨即提起上訴。2025年6月10日,案件再審二審開庭。
6月9日,極目新聞記者在貴陽市觀山湖區見到了李玉前。這一天他非常忙碌,上午和下午分別去了貴州省高院及檢察院,申請同案被告孟某紅出庭質證,下午接受多家媒體采訪。他表示,孟某紅是當年妻兒出事后,他向警方提供的重大犯罪嫌疑人,希望孟某紅出庭質證能夠還原事實真相。
在李玉前看來,這起悲劇源自他與孟某紅不光彩的地下情。在他與妻子戀愛期間,與同廠女工孟某紅發展了地下情。不久后,李玉前與妻子結婚并誕下一子,其間也與孟某紅保持過聯系。后來,孟某紅曾到其家中和工作單位滋擾,還曾報警稱其強奸她,李孟兩人關系破裂。孟某紅還曾到家與李玉前妻子、本案受害人之一謝某明發生矛盾,孟還將謝以侵犯名譽權告上法庭,直到出事,謝某明與其子失蹤。
李玉前說,他與妻子的感情一直很穩定,在妻子得知他的地下情后感情出現波折,自己也確實做了錯事,解釋后妻子也原諒了他,兩人和好,自己沒有殺人動機和犯罪時間。
出事前,李玉前是家里唯一的大學生,工作光鮮,在國企擔任管理崗位,手下也管著兩百號人。出事后,他曾萬念俱灰,想過一了百了,但在家人和岳父母的鼓勵下,堅持到了重獲自由的時刻,哪怕已經服刑完畢出獄,他堅定希望還自己一個清白,給被害的妻子和兒子一個交代,“沒做過就是沒做過,妻子和兒子現在活不見人,死不見尸。”
李玉前的代理律師周兆成告訴極目新聞記者,此案中沒有任何客觀證據證明李玉前實施了犯罪行為,指控李玉前構成殺妻滅子犯罪行為的僅僅是他的口供。但口供系在非法拘禁狀態下做出的,與客觀證人證言無法對應,同時李玉前有不在場證據,因此他將做無罪辯護,同時也申請同案犯孟某紅出庭質證,希望法院能夠全面審查查明真相。
(來源:極目新聞)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