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0年,29歲的魯迅與家人在一起。他的兩個弟媳不僅都是日本人,還是親姊妹。身為家中長兄,魯迅也很難處理好與弟弟、弟媳的關系。
周樹人與家人在一起
魯迅曾賣掉紹興祖宅,購下北京八道灣11號大宅,接母親魯瑞、二弟周作人、三弟周建人及周作人日籍妻子羽太信子等同住,試圖構建“兄弟永不分家”的大家庭。魯迅將工資全數上交羽太信子管理,自己僅留煙錢,對侄子侄女極其疼愛。
羽太信子出身日本貧寒家庭,但掌管家政后開銷極大:雇多名仆役、購日式家具、飲食必用日本調料,甚至孩子生病必請外國醫生。
魯迅與家人
魯迅月薪300大洋(相當于今人民幣約10萬元)仍入不敷出,多次向友人借貸。周建人妻子羽太芳子(信子之妹)曾透露:“姐姐常說‘周家兄弟的錢,不用白不用’?!?br/>后來,魯迅要求查賬卻遭到羽太信子的拒絕。魯迅建議節制開支,引發弟媳激烈反應,周作人選擇維護妻子。
魯迅夫婦與孩子
1923年7月19日,周作人遞絕交信“魯迅先生:以后請不要再到后邊院子里來”,魯迅試圖解釋卻被羽太信子辱罵,最終搬離時僅帶走母親與朱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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