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四川省首例建設項目大氣污染物總量指標跨區置換達成
四川新聞網-首屏新聞記者 許雨珂
6月9日,記者從成都市生態環境局獲悉,成都市溫江區與青白江區達成了一項環保協議——雙方將進行氮氧化物與揮發性有機物總量指標的跨區域置換,其中90噸揮發性有機物總量指標從溫江區流向青白江區,60噸氮氧化物總量指標則反向置換至溫江區。
這一創新舉措不僅是四川省首例建設項目總量指標跨區域置換,更是成都市在環境要素市場化配置方面邁出的重要一步,為破解重大項目落戶的環保指標“卡脖子”問題提供了全新解決方案。
國家實施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制度,規定把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指標作為建設項目環評審批的前置條件。“產業結構有差異,減排重點各不同,指標儲備亦有別。”成都市生態環境局相關負責人介紹,此次創新探索,打破了區(市)縣之間環境要素資源配置壁壘,讓有限的總量指標流動起來。
直接受益者是即將在溫江、青白江兩地落地的一批重大項目。以溫江區為例,置換來的氮氧化物總量指標將用于保障成都西電中特大型特種變產線、四川海思科制藥新建鍋爐、錦豐紙業技改等項目落地,總投資超30億元;而青白江區置換來的揮發性有機物總量指標,將用來支持巨石集團高性能玻纖智能制造基地、秀德暢盈碳纖維全產業鏈一體化產業基地、中環院西南中試基地等重大項目,總投資額約150億元。
兩地達成置換,得益于近期出臺的《成都市建設項目主要大氣污染物排放總量指標審核及管理工作規程(試行)》(以下簡稱《規程》)。根據《規程》,建設項目涉及總量指標需求較大,且項目所在區(市)縣已完成上一年度空氣質量考核目標任務的,方可向其他區(市)縣申請調劑,將總量指標從富余地調劑到匱乏地。
此外,《規程》還創新推出“承諾預支”舉措,總量指標儲備不足,但具備一定減排潛力的區(市)縣,可以通過承諾預支方式落實建設項目總量指標;“0.1噸以下豁免”,對氮氧化物、揮發性有機物的單項新增年排放量小于0.1噸的建設項目,免予開展總量指標審核及總量指標來源說明;7種類型的建設項目可由成都市儲備庫調劑總量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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