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報全媒記者 周壽江 通訊員 陳鵬 袁園
“科技創新是湖北的最大優勢、‘金字招牌’。”2025年湖北省科技創新大會指出。
今年初,省檢察院在全省檢察系統部署開展了三個專項行動,作為檢察機關服務保障支點建設的重要抓手。其中,“服務支點建設 保護科技創新”專項行動位居三個專項行動之首。
“這也是我省檢察機關首次以‘保護科技創新’之名開展專項行動,旨在以更高定位、更高標準、更高要求充分履行知識產權檢察職能,服務打造世界原始創新策源地、全國成果轉化優選地、全國創新生態新高地,助力整體提升支點的創新策源力。”省檢察院黨組副書記、常務副檢察長金鑫受訪時表示。
近日,省檢察院向記者介紹了該專項行動的開展情況及相關典型案事例。
典型案例引領
以“硬拳頭”捍衛企業知識產權
“今年4月,法院對高某甲等9人以侵犯商業秘密罪定罪量刑。”4月24日,省檢察院召開新聞發布會,發布12件知識產權檢察保護典型案事例,武漢市檢察機關辦理的高某甲等9人侵犯商業秘密案入選。
高某甲、閔某、高某乙等9人均為武漢某信息公司前員工,于2019年12月至2022年2月陸續離職,并先后入職高某甲設立并實際控制的4家公司。
調查顯示,2020年至2023年11月,高某甲等人違反保密義務,利用武漢某信息公司的秘點技術,生產同類無線定位產品對外銷售。經審計,認定4家公司自成立至2023年11月對外銷售涉案設備的收入合計1500余萬元,銷售毛利1100萬余元。去年8月,武漢市江岸區檢察院對高某甲等9人以涉嫌侵犯商業秘密罪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該案辦理過程中,聘請相關專業領域的技術專家作為特邀檢察官助理和技術調查官,并多次召開專家論證會對該案涉及的技術難題進行論證。組織召開檢察公開聽證會,當面聽取當事人及人民監督員、聽證員的意見,并通過簽署保密承諾書的方式防止案件二次泄密。積極引導權利人實質參與訴訟過程,在法院審理環節促成雙方達成賠償諒解,退賠權利人損失2300萬元。
“我們通過典型案事例的引領示范作用,推動‘服務支點建設 保護科技創新’專項行動走深走實。”省檢察院經濟犯罪檢察部主任王磊說,4月24日省檢察院新聞發布會上發布的12件典型案事例,既有檢察機關辦理的知識產權案件,又有推進知識產權檢察工作的相關探索,體現了我省檢察機關知識產權工作的新成效。
今年以來,全省檢察機關落實“服務支點建設 保護科技創新”專項行動的要求,依法加大了對科技創新的保護力度,包括加大對侵犯商標權、專利權、著作權、商業秘密的打擊力度,保護科技創新主體知識產權。
全省檢察機關還依法打擊侵害科技企業等科技創新主體財產權益、網暴傷企、安全生產等犯罪。嚴懲涉及重大戰略需求、重大科研項目工程的職務犯罪。強化刑事訴訟監督,加強對涉科技創新企業刑事案件的立案、偵查、審判等刑事訴訟全流程監督,對應當移送而不移送、應當立案而不立案、不應當立案而立案以及偵查活動違法及時監督糾正等。
提升辦案質效
構建知識產權“全鏈條”保護網
湖北泰某公司是國家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其超低溫閥門技術位于全國領先水平。
李某某長期在該公司從事技術工作,他違反保密規定,多次復制拷貝設計圖紙。2021年8月,李某某向科某公司實際控制人陳某某提供圖紙,陳某某支付其報酬。2021年11月至2023年2月,科某公司根據李某某提供的數套圖紙成功生產出樣機,并向李某某支付報酬共計23.6萬余元。經鑒定,湖北泰某公司遭受經濟損失900余萬元。在審查起訴環節,科某公司賠償2000萬元并取得諒解。2024年10月,宜昌市三峽壩區檢察院對李某某提起公訴,今年1月,法院對李某某以侵犯商業秘密罪定罪量刑;因存在認罪認罰、積極賠償、取得諒解等情節,檢察院依法對犯罪嫌疑單位科某公司和陳某某等作出相對不起訴決定。
“該案例也是此次入選的典型案事例,入選的一個很重要的原因就是綜合履職在辦案過程中體現得很充分。”省檢察院經濟犯罪檢察部主任王磊介紹,其具體表現為檢察機關在辦案中引導公安機關偵查取證,協助確定專業鑒定機構及鑒定方法,邀請知識產權部門業務骨干、特邀檢察官助理參與案件研判,提出專業性意見。多次與涉案企業聯系,赴外省實地走訪調查,經充分釋法說理,促成兩家企業和解,達成賠償協議。并建議權利人加強商業秘密內控保護、聘請專業機構檢查評估等。
在開展“服務支點建設 保護科技創新”專項行動過程中,全省各地檢察機關按照實施方案要求,全面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訴訟檢察職能,依法開展綜合履職,運用檢察建議、抗訴等監督方式,依法保護科技創新。今年1至5月,全省檢察機關共批捕涉及科技創新案件69件114人,起訴107件244人,辦理涉及科技創新民事、行政、公益訴訟案件33件。用好“兩法銜接”機制,堅持“一案四查”,一體推進犯罪打擊和權益保護,依法開展法律監督和助推社會治理。針對辦案中發現的科創企業、行業監管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及時提出社會治理檢察建議,推動加強管理、健全制度,助力完善服務科技創新行政監管和社會治理。
深化協同保護
助力營造良好的科技創新生態環境
加強工作協同,融入科技創新大保護格局。
2月底,最高檢發布第四季“新時代檢察故事匯——檢察官講述辦案故事”評選結果,由省檢察院指導報送,十堰市張灣區檢察院副檢察長寧曉穎講述的檢察辦案故事《守護“雙飛燕”》獲評“優秀檢察辦案故事”。
此前,十堰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聯合公安機關在某公司的廠房查獲印有東風“雙飛燕”商標的汽車電氣配件191種,銘牌、合格證、產品標識和包裝箱7萬余個,經東風商用車公司確認,以上產品均無東風商標授權。進入檢察辦案環節,張灣區檢察院經過細致審查,依法對涉案企業及負責人提起訴訟。經過法院開庭審理,被告單位被判處罰金50萬元并追繳違法所得,兩名企業主要負責人因犯假冒注冊商標罪被判處二年至三年不等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案件辦理過程中,張灣區檢察院積極協同公安機關,排查違規使用‘東風’名稱公益訴訟案件線索,并開展專項行動,實現‘辦理一案、治理一片’。”承辦檢察官說。
在襄陽,襄陽高新區檢察院則聯合當地有關部門,成立了12家“知識產權協同保護工作站”,其中10家設在企業內。依托這些站點,檢察機關已辦理了多個典型案件。
“服務支點建設 保護科技創新”專項行動實施方案明確,強化跨部門溝通協作,建立聯絡會商、案件協調、同堂培訓等機制。圍繞重點領域提供精準服務,包括聚焦“獨角獸”“專精特新”等科技創新型領軍企業、高新技術企業以及科技創業孵化載體,健全完善檢察服務保障機制,創新服務方式,暢通服務渠道,精準提供法律咨詢、權利保護、舉報申訴等檢察服務。
事實上,我省檢察機關歷來重視開展知識產權區域協作。其中,去年8月,宜昌、荊州、荊門、恩施等地檢察院、法院、知識產權局簽訂跨區域知識產權保護行刑銜接合作協議,明確在知識產權聯合執法協作、信息互換及資源共享、高價值知識產權運用促進等八個方面合作,加強四地知識產權行政司法保護工作的統籌規劃,共建協同有效的跨區域知識產權保護工作格局。去年12月,襄陽、十堰、隨州、神農架四地檢察機關會簽知識產權檢察協同保護框架協議,四地檢察機關持續加強關鍵核心技術領域知識產權司法保護,以法治方式深化區域檢察協作,以檢察履職服務城市群科技創新。
4月22日,武漢市檢察官深入一家高科技企業開展知識產權保護主題普法,為企業創新發展注入法治動能。(省檢察院供圖)
(來源:湖北日報)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