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
已成為社會共識,
但前一天喝酒,一覺過后,
第二天是否可以開車上路呢?
人醒酒未必醒,
“隔夜酒”后駕駛仍可能會
構成酒后駕駛甚至醉酒駕駛。
近日,仁化法院審結了
一起“隔夜醉駕”案,
看看怎么回事↓
2024年某晚,摩的司機劉某在家飲用藥酒后入睡。次日7時,劉某駕駛二輪摩托車搭載乘客張某出行時,與正常行駛的其他車輛發生刮碰,造成兩車不同程度損壞,張某頭部受傷。經鑒定,劉某血液酒精含量為116.52mg/100ml,張某的損傷程度評定為輕微傷,交警部門認定劉某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并以劉某涉嫌危險駕駛罪,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
經檢察機關提起公訴,法院受理該案,并經審理認為,劉某違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規,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行為已構成危險駕駛罪。劉某醉酒駕駛機動車,從事客運活動且載有乘客,造成交通事故致他人輕微傷,且負事故全部責任,應從重處理。但鑒于劉某屬自首,到案后認罪認罰、已賠償受害人損失且取得諒解,對其可從寬處罰。最終,法院判處劉某拘役二個月二十五日,并處罰金2500元。
法官提醒:“司機一滴酒,親人兩行淚”,廣大車主如計劃次日駕車,前夜應避免飲酒。即使距喝酒時間較長,只要體內存留酒精,仍會影響駕駛安全。
文字:劉欣卉 歐吉瓊 鄭慧祺
編輯:劉青
審核:陳東陽 劉昊
責編:羅清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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