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部分電動輪椅車頭被禁止進入車站等公共場所的舉措引發熱議。
一邊是殘障群體的出行需求,另一邊是公共安全的剛性要求,如何在兩者之間找到平衡,成為社會關注的焦點。此次規范管理并非對殘疾人出行“設障”,而是對安全隱患的必要防范,是保障更廣泛公眾利益的理性選擇
需要明確的是,鐵路等公共交通系統始終向符合安全標準的殘疾人電動輪椅敞開大門。2022年國家鐵路局、公安部發布的《鐵路旅客禁止、限制攜帶和托運物品目錄》公告明確規定“鋰電池單塊額定能量不得超過100瓦時,但含有鋰電池的電動輪椅除外”。被限制的并非普通電動輪椅,而是改裝或加裝“電動機頭”的輪椅。這一區別至關重要,這些“輪椅車頭”與普通電動輪椅不同,它們的鋰電池額定能量大、騎行速度高,特別是在高鐵等密閉的公共空間內,人員眾多,一旦發生“自燃”,后果不堪設想。
有人可能會質疑,這樣的限制是否會影響部分人的出行便利。安全底線面前,任何“網開一面”都是對生命的褻瀆。近年來多起電動代步工具爆燃事故,已用慘痛代價敲響警鐘。真正的無障礙出行,應建立在安全、規范的基礎上,而非以風險為代價。我們可以看到,鐵路部門在公共服務人性化升級上從未止步:12306為老年旅客智能分配下鋪、設置殘疾人專用席位、允許導盲犬上車……這些舉措證明,公共服務可以在安全框架內實現溫情升級。
與其爭論“禁與不禁”,不如推動更優解決方案。安全是便利的前提,制度是安全的保障,只有堅持安全與發展并重,才能在包容與秩序間架設可持續的橋梁,讓無障礙通途行穩致遠。我們不妨以理性代替苛責,積極尋求進步之道,例如,推廣符合國標的電動輪椅、完善車站無障礙接駁服務、增設輪椅租賃點等,既能滿足殘障人士需求,又能規避安全隱患。
公共安全是全社會共同的責任,期待社會各界都能理解支持這一舉措,攜手筑牢安全防線,共同鋪就一條既安全又溫暖的無障礙通途,讓老百姓都能安心出發、平安抵達。(葉依竹、簡艷)
來源:中國日報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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