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富平縣人民法院執行二庭連續執結三起涉民生小標的案件,極大鼓舞了執行干警的士氣,維護了生效法律文書的尊嚴和權威,實現了勝訴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也為以后類似案件的執行提供了辦案理念上的參考。
“胡局長、豆法官,你們可一定要幫幫我們呀!這個人欠我們的貨款好幾年了都不給,我們做小本生意不容易啊?!薄岸狗ü?,這個人當時審理的時候經過法院調解說好的分三期履行欠款,結果一期都沒有履行,借出去的錢要不回來了嗎?”這些案件執行立案后經過網絡查控系統查詢,被執行人名下均無可供執行財產,而這幾個案件的執行標的都是五萬元以下,申請執行人的生活也都存在困難,屬于小標的涉民生案件,一定要依法辦、妥善辦、迅速辦。
于是,被執行人被依法傳喚到了法院辦公室。面對執行法官的詢問,這些案件的被執行人均表現出了相似的特質:被執行人并不將申請執行人的困難放在眼里,一味強調自己沒有收入來源且生活困難,沒有能力履行案件款,更有甚者對申請執行人進行無端造謠,把自己包裝成一個受害者。面對這樣的被執行人,執行法官意識到需要用“法寶”來對付他們。
第一個“法寶”是心理戰。執行法官通過傳統線下調查和線上調查相結合的方式,查詢了被執行人的微信轉賬記錄、抖音賬號等,了解被執行人真實的生活經營情況。果然,執行法官發現:被執行人家中經營超市,同時其自身從事貨運服務,按照行業平均收入來看其有能力履行案款,且被執行人微信近幾年每個月都有大筆轉賬來往,從三四萬元到八九萬元不等,年轉賬額可達四十余萬元。而被執行人面對本案兩萬余元的案件款卻頻頻叫窮,收到執行通知以后也從未主動聯系法院和申請執行人,可見其逃避執行的心理。于是執行法官將被執行人逃避執行的行為性質向其釋明,告知其法院將依法對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同時其可能涉嫌拒不執行判決罪,面臨刑事責任。根據被執行人的行為,法院依法制作拘留決定書向被執行人宣讀并送達,被執行人接過文書后心中有所松動,表情有了微妙的變化,但嘴上仍然表示“我沒有能力,你們該咋執行咋執行,拘留就拘留,判刑就判刑”。
第二個“法寶”是比耐力。執行法官從白天開始到晚上,多次向被執行人釋法明理,并要求被執行人籌措案款向申請執行人支付,但被執行人表示只能湊到一小部分案款。法院依法對其作出拘留決定,看到法警將要對其戴上手銬時,立刻表示當即履行全部案件款,其中一案被執行人立刻履行全部案件款,案件執行完畢,此時已是晚上9點。另有一案被執行人戴上了手銬后態度也立刻發生轉變,而當其被送至公安局采集拘留信息時則是和之前完全不一樣的態度,沒用多久就將案款全部履行,案件執行完畢,此時是另一個晚上11點。
這三起案件能夠順利執行完畢,一是富平縣人民法院執行局嚴格貫徹《渭南市中級人民法院關于小標的案件執行的規定》,果斷依法適用拘留措施保障了執行的強制力;二是執行干警調查線索精準識別“失信”與“失能”,最終促成了案件的順利執行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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