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是一個讓中國人又愛又恨的朝代。縱觀兩宋時期,中國封建社會經濟發展到達了頂峰,文化、科技、農業、商業都有了長足的發展,對后世的影響也極其深遠,宋詞與唐詩并肩,四大發明之三都出自宋朝。但是,宋朝“重文輕武”的風氣,導致其三百多年一直被北方游牧民族所壓制。
“靖康之恥”后,南宋只能偏居一隅,當時也曾有很多名將想要收復北方失地,其中最著名,同時也最有希望的一次,無疑是岳飛的第四次北伐——岳家軍勢如破竹,一口氣攻克蔡州、潁昌、陳州、鄭州、洛陽等重鎮,但趙構和秦檜卻連下十二道金牌班師,并最終“莫須有”的罪名將岳飛處死,收復失地的希望至此徹底破滅。
很多人都會有相同的疑問,如果岳飛當時沒有那么多掣肘,北伐真的能成功嗎?
岳飛第四次北伐是在紹興十年六月,也就是公元1140年,這個時間距離北宋滅亡剛剛過去十年左右,而南宋政權初定,百廢待興,各地的政權割據情況并未完全平息。
雖然憑借北宋時期強大的經濟體系,使得南宋能在“靖康之難”后迅速回血,慢慢地穩固了國內動蕩的局勢,積極恢復民生,但是連年與金朝征戰,對于剛剛穩定下來的南宋來說,所面臨的經濟壓力可想而知。
事實上,對于這種情況岳飛并不是一無所知,他曾說道:“東南民力,耗弊極矣”,甚至岳家軍也做起了生意,用以減輕南宋國庫壓力。據《建炎以來系年要錄》記載,岳家軍每年經營收益大約170萬貫,但這些收益僅僅夠岳家軍日常開銷三個月。另外,自南宋建國以來,農民起義從未真正斷絕,長年累月的征伐,民間壓力不斷增加,賦稅幾乎是北宋時期的一倍之多。
對比后來蒙古鐵騎滅金歷程,即便是蒙古鐵騎曾縱橫歐亞大陸無敵于天下,但面對同樣以騎兵起家(早已腐朽沒落)的女真金朝,卻整整花了22年,才將金國覆滅。可以說金朝的實力是絕對極其強悍的,縱使成吉思汗如此雄才偉略,都沒有在其有生之年將其徹底打敗。更何況南宋本身先天存在缺陷,騎兵極其有限,根本打不了追擊戰,只能打圍殲戰,要徹底打敗以機動性見長的女真鐵騎,收復北宋失地的難度可想而知。
南宋對于武將的政策基本延續了北宋時期,雖然表面上看,南宋初期崛起了很多名將和幾支能征善戰的軍隊,但是這些將領麾下的軍隊數量并不多(每人統率數萬軍隊),這跟一個龐大的帝國軍隊數量比起來完全是杯水車薪,而且他們相互之間還存在很大的協同問題,很難擰成一股繩。而對于漢地的各支義軍,南宋的態度也是模棱兩可,既希望能友好合作,又對這些人有著很深的防范和芥蒂,導致雙方之間溝通存在很大的障礙。
岳飛第四次北伐,事實上并不是只有岳家軍這一支部隊,吳磷、韓世忠、劉琦、張俊等當世名將都曾參與其中,可惜除了岳飛如神兵天降般將金兀術打得丟盔卸甲,其他幾路大軍都出現了問題——韓世忠被堵在淮東寸步難進,張俊從亳州退守壽春,劉琦從順昌調回江南。
面對如此局面,岳飛事實上已經失去了側翼和后翼的保護,只是岳家軍屢戰屢勝讓人們忽視了很多細節,這樣一支前后無援,孤軍深入的軍隊,想要力挽狂瀾難如登天,而且岳家軍人數有限,只有數萬之眾,想要完全收復北宋失地,幾乎是一件不可能的事。基于此,南宋朝堂都普遍認為這次北伐已經失敗了。
雖然岳飛的第四次北伐極有可能失敗,但如果他后來不慘死風波亭,南宋要收復失地也并非遙不可及。
南宋雖然偏居一隅,但是其經濟實力,科技實力仍然要強于金國,在中興名相李綱、呂頤浩、趙鼎等人的勵精圖治下,南宋國力日漸增強,已經從動蕩不安的局勢中擺脫出來,社會秩序恢復,發展速度增強。
反觀金朝雖然占據了北方大片土地,但是游牧民族的強大破壞力導致整個北方的生產力出現了大衰退,經濟一片蕭條,又因為實行奴隸制加深了漢人與女真的民族矛盾,導致義軍頻出,反抗斗爭不斷擴大,當時的金國已經處于內外交困的瓶頸期,并非完全不可戰勝。
為了對抗如日中天的金朝,南宋初年涌現出了很多杰出的將領,包括岳飛、韓世忠,吳玠、劉琦、張俊等,其中當時年紀最大的張俊是56歲,年紀最小的岳飛則只有39歲,完全有時間和精力繼續對金朝作戰和施壓。
作為對金作戰成效最好的將軍,岳飛在四次北伐中取得的戰果一次比一次大:
第一次北伐,短短幾個月便收復襄陽六郡,并通過一系列措施,將襄陽六郡打造成反攻中原、收復失地的戰略基地和跳板;
第二次北伐,收復商州和虢州的部分地區,將襄陽六郡和新占領區連片,成為戰略反攻的大后方;
第三次北伐,主動出擊,將金和偽齊的反攻打退,鞏固了原有領土。
第四次北伐,一路攻克六郡,大有直搗黃龍之勢,岳飛甚至幾次大敗金兀術,令金兀術感嘆“撼山易,撼岳家軍難”。
總體來看,當時南宋和金的攻守形勢已經發生變化,雖然想要一口氣拿下北方失地的可能性不大,但如果緩緩圖之,憑借強大的國力和精兵良將以及北方漢人的支持,收復失地完全是有可能的,甚至還有機會拿下幽云十六州。
歷史不可能重演,岳飛的悲劇并不只是因為北伐無疾而終,哪怕是第四次北伐最終失敗,岳飛慘死沙場,而留給世人的憤懣都不止于此。
古來征戰幾人回,將軍當戰死沙場,馬革裹尸,但如此英勇忠義的名將,沒有死在敵國手中,反被自己人用“莫須有”的罪名處死,實在是令人無法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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