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坐電梯和看病是一體不可分割的,醫院租用公寓應該出于公益考慮”
近日,廣州市天河區吉山社區醫院就醫人員使用電梯需單次付費5元,引發關注。涉事醫院回應稱,電梯付費要求,由醫院所在的順誼公寓制定,收取的相關資金不歸醫院所有。公寓管理方為了避免過多病人使用電梯而影響到正常租戶的體驗,采取了這種“不合理”的收費方式。目前,醫院已就與順誼公寓管理方達成協商,“醫院承諾每月統一給公寓2000元電梯費,讓公寓停止現在的收費行為”。(6月11日央廣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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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費電梯不罕見,但去醫院看病還要付“電梯費”,這實在讓人難以接受。去醫院的多是行動不便的老人、孕婦、殘疾人,以及帶孩子的家長,乘坐電梯是他們就醫剛需。如果額外收費,一方面,會加重患者的負擔,坐一趟電梯就要5元,來來回回未必是個小數目;另一方面,不合理的收費行為,也會給醫院形象帶來負面影響。
公寓為避免租戶受影響而收費,手段未免簡單粗暴。這看似好像不是醫院的責任,但本質上講,與醫院沒能為患者充分考慮有關——選址不當、溝通不力。租用公寓作為醫療場所,與居民共用電梯,確實不太合適;而且,醫院與公寓應提前協商電梯使用問題,保障患者就醫便利和居民生活需要,不能引發輿論后才解決。
于患者而言,乘坐電梯和看病是一體不可分割的,醫院租用公寓應該出于公益考慮,免除醫患乘坐電梯的費用。社區醫院是“15分鐘生活圈”民生工程,是“離群眾最近的醫院”,理應更加強調便利性與公益性,與患者走得更近、更親。
這次事件也應該引起相關部門的重視,完善基層醫療機構場地租賃規范,莫因選址不當增加患者負擔。同時,注重強化社區醫院服務能力,在各種服務細節上,時刻把患者需求和體驗放在第一位,讓其充分感受到便利和關懷。
有網友指出:“醫療場所的設計,首先應考慮‘人’的需求,而非‘商業利益’的計算。”這側面體現出,公眾對醫療領域過度商業化的擔憂。成本會不會轉嫁?會不會有其他巧立名目的收費?醫院公益性、醫療費用透明度無疑有更深層次的要求。
醫院永久堅持“免費乘梯”的意義無價。唯有平衡各方利益,才能避免類似爭議再次發生。
(黃河評論信箱:zghhpl@163.com)
編輯:任思凝
二審:王亞平
三審:王長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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