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12日,鄧紫棋一則長文撕下了音樂產業華麗外衣的一角。
當年15歲的她懵懂簽約,母親因語言壁壘簽下全英文“賣身契”,親手創作的歌曲從此盡歸公司所有。
6年光陰流轉,《泡沫》、《光年之外》火遍華語樂壇,她的勞動果實卻從未化成版稅回報,所有收益被前公司如黑洞般吞沒。
這何止是個人悲劇?音樂界里“霸王條約”與信息不對稱幾乎成為年輕人必經的苦澀成長禮。
合約中藏滿令人費解的術語與陷阱,資本利用信息差筑起了對才華的“合法性掠奪”堡壘。當年鄧紫棋母親不諳英文困局,更是無數初出茅廬藝人或非英語背景家庭面臨的現實難關。簽約那一刻起,命運已被早早編織入不對等桎梏中。
更隱秘之痛是“版稅迷霧”。行業里版稅核算的黑匣子屢見不鮮。連《光年之外》這種全球大爆的作品也分不到錢,足見系統運作之隱秘與滯后,“收益待結算”已成常用搪塞語。
維權成本讓藝人望而卻步——曠日持久的訴訟拉鋸戰往往比合約年限更漫長。
她重錄《I AM GLORIA》絕非孤軍復仇,而是一場以創新掙脫舊枷鎖的示范表演。
其本質是一次“自力更生”式破局,借助著作權法規中的“表演者權”重獲經濟收益自主權。這是智慧的抗爭,既保全藝術初心,亦將主動權奪回掌心。
冰山一角已被劈開。這場風波應讓更多音樂人警醒:合同頁紙的重量遠超想象。
簽約絕非草率之事——獨立法律顧問如鎧甲非累贅;
透明結算體系亟待構建——區塊鏈技術加持下的版稅分配可成行業新標;
合約模板規范化刻不容緩——權力與義務的天平不能再永遠傾斜。
鄧紫棋的《I AM GLORIA》新版每一支旋律都在叩擊陳舊體系的基石:行業的光鮮背后,不該再任由年輕創作者的眼淚和才華一同被格式化為冰冷合約的代價。
是時候重寫規則了——每一份合同都應是對才華的尊重,而非束縛的鎖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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