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育的最終目的,是塑造完整的人,而非制造完美的勝負機器。”
前天,在發表了《最有風度的一屆法網?卻像一面照向國內網球信任制文化缺失鏡子》引發評論區不少讀者的爭議,我認為,這恰恰體現了這個話題的重要意義。因此,我決定就這個話題再起一篇文章討論,在開始今天的文章之前,我們可以先來探討一下評論區一些有意思的留言。
留言一:有讀者認為,“所謂的系鞋帶、換球拍、頻繁空拋以及上洗手間這些情況都是規則允許的范圍之內,強行將這些行為聯系到體育道德層面,是否有所不妥?”
答:這是一個非常有代表性的評論,首先我并不認為可以將“體育道德”與“規則”等同看待,我認同“規則允許即合理”,但我不認同網友的觀點:“規則允許即高尚!”我們要區分規則允許未必道德允許,規則允許的事情太多了,但這并不意味著規則允許的事情就是品格高尚的。在職業網球場上,很多人都清楚使用諸如上述所說的這一系列的場上小動作的用意是什么?也有太多例子都可以證明很多球員都通過“合理利用這些規則”獲益,甚至從而反敗為勝!因此,這顯然并不能用來成為“阻止批判”的理由。其次,我認同,“球員可以通過規則允許的范圍內適當利用規則”,因為這樣做除了承受一些道德方面的譴責以外,確實也沒什么話可說,“規則允許”,你可以,他可以,大家都可以。但我并不認為,這些小伎倆可以擺在臺面上來,換而言之,法網決賽,這三位選手是完全有權利這樣去利用規則的,但是顯然,他們并沒有這樣做,當然,這也不是說他們體育道德高尚的唯一理由,有太多的理由可以說明他們的高尚了,而不是這一條。
留言二:“請問,您說的這些問題國外沒有嗎?為何每次提到信任制這個話題,就會矛頭直指國內?這難道不是崇洋媚外嗎?”
答:當然不是!但顯然,我們討論的并不是所謂的“人類共性”的問題,而討論的是網球文化在中國傳播過程中的“文化迷失”。因此,當然我們的對象就是國內的網球文化現象,那很多人就會問了,“那國外沒有這種文化迷失的現象嗎?你為什么只字不提不提國外呢?”顯然,我想說,國外也包括很多國家,日本接受網球文化的洗禮也用了很多年,那你要說具體哪個國家,而當你用“國外”這樣的統稱來否認現實,這難道不也是偷換概念嗎?我認為,顯然,討論問題的前提是發現問題,而發現問題的前提是出現問題,我們生活在什么樣的環境中,就會發生什么樣的問題,發生什么樣的問題就會有人帶起什么樣的討論,我們沒有必要逃避問題本身,因為這就是討論本身的意義。有關于更多對這個問題的疑問,可以看看《一封來自國外的關于信任制的來信:國內網球賽事或許正誤入歧途》這篇文章,后續的文章都是這篇文章的續文。
留言三:“請問您所說的這一切僅限于網球?那既然別的運動也有類似的情況,就說明這是個共性問題,那提出來的意義是什么?”
答:我認為,這個問題和第二個問題一樣,都是忽略了我們文章的核心,文章的核心是通過這樣一種充滿體育道德魅力的現象來反襯國內“信任制”規則的亂象,而這種亂象的根本原因是“文化的結構性缺失”。那顯然,這三位球員是其他運動嗎?信任制這項規則是其他運動具有的嗎?那因此,這顯然不是一個所謂的“體育制度上共性問題”。
留言四:“看到網友的留言我就放心了,貼標簽,換概念,有病呻吟,矯揉造作的犬儒文章,高考應該能拿62分吧。”
答:顯然,我并不認為這些全部都是非常消極的,非常玩世不恭的犬儒主義,事實上,這些是非常有價值、有意義的討論,而且我們也提出了很多珍貴的和有效的一些解決問題的方案,這顯然不是“無聊的社會批判”。我認為,提出問題遠比漠視問題的存在更重要,最近幾年,作為底層賽事的組織者和一些協會的負責人,我經常負責參與各種北京網球賽事的幕后的策劃和組織,而早些年參賽的經歷更加讓我篤定:中國網球一定不能再這樣下去了。因此,我認為,“信任制”,或者換而言之就是人們對體育道德精神的尊重,對于“規則至上”這種價值立場的尊重真的非常非常重要!社會需要更多的為此發聲的人,而社會也需要更多好的示范,好的榜樣來讓青少年看到網球本身純粹的魅力,這項運動本不該如此!更不該永遠如此!
留言五:“作者的本意是,合規的有意的小動作,就算無可厚非,也不能作為道德楷模,如果有意為之,就是對對手的不公平。如果有人評價小動作是不是符合公平原則,那就看雙方是不是都在做小動作。既然有人說不應該雙標,那對方做小動作而你不做,就不要質疑別人的小動作,大家以后就比拼一下誰的小動作更能贏得觀眾。這個問題解決其實很簡單,不滿對方小動作的球員可以申訴,要不然規則和裁判是干什么的?但是小編的意思很明顯,就是在不做小動作的贏球,才是我們追求的方向,才是純凈網球的精神所在。”
答:這位名叫“仁者”的網友真的是深知我心,相信您也是一位懂網球,同時也愛網球,愛打網球的真“球迷”了!同時也讓我感嘆,上海不愧是文化之都,也難怪上海大師賽一直都是全國觀眾素質最高的城市!顯然,這就是我文章的重點,其實所謂的體育道德精神啊,所謂的信任制規則啊,用一句話來總結,就是“純凈”,這個純凈包含了兩個方面,一個是純粹,一個是干凈。我想用辛納和阿卡互相改判對對方有利的判罰來告訴很多人,比賽的輸贏固然重要,但人性的光輝是更加彌足珍貴的!網球本身就是一項非常純粹的、非常單純的運動,它讓我們認識了新的朋友,也讓我們在球場上的每一分拼盡全力中既尊重對手,又實現了自我尊重的閉環,我相信,真正熱愛網球的人一定也都是“謙謙君子”,而那些利用規則的“小偷”即便是贏了比賽也失去了作為人的良知。
那么,我們現在來聊一聊網球比賽的“信任制規則”吧!所謂的信任制,其實,簡單說來,就是指在網球比賽中不設立裁判和司線,而球是否出界、局內小分、局分以及最終的輸贏都由場上球員基于“相互信任”的原則自行決定。
有很多球迷就會說,信任制都是業余比賽才有的規則,職業比賽根本沒有這樣的規則。其實不然,在一些低級別的ITF的賽事和國際青少年賽事中,信任制都是有的,而且相當普遍。而且即便是很多稍微高級的一些ITF賽事中,也只有一位主裁而已,而大多數的球的判罰還是依照信任制來完成的,主裁只負責一些“爭議性”的判罰。因此,討論信任制規則,絕對不是業余網球的專屬,而是對整個網球發展生態都具有重要意義。
不過,這樣的規則帶來的最大問題就是爭議球,主要也就是是否出界。
關于這個問題,其實信任制的定義中給出的答案已經很明確了,那就是信任制本身的基本原則就是“互相信任”,言外之意就是球員必須無條件信任對手的判罰。而通常情況下,爭議球發生的瞬間就是一方對負有裁判權一方的判罰提出質疑,而這種質疑由于沒有裁判,就會導致比賽突然中斷。
而爭議球最終處理結果大致也就三種:要么一方妥協停止質疑;要么裁判方球員無奈改判讓出這一分;要么雙方協商一致,這一分最終重打。
不過,理想終歸是理想,現實的情況可能會更加復雜,比如說比賽中的某一方頻繁利用規則的漏洞來做出不利于對手的判罰,或者是比賽中的雙方互相賴球,讓原本的比賽最終演變成肢體沖突,讓矛盾升級。
其實,每當我的思維到達這里,我就會陷入一種矛盾之中。前天,我和jeams討論了很久,我說,“我在考慮,能不能就以小論小,不那么發散,就信任制討論信任制,不涉及文化缺失和國民素質這里。”但顯然,我們誰都對這種問題很難做一個滿意的回答。信任制亂象的原因是什么?我們要將這樣的原因歸于何地?是文化缺失?是國民素養?
就這個問題而言,我認為,國外是明顯比國內好得多的多的。先別急著否定,雖然我也沒去過國外,但國外在這一點上至少有三點我們無力反駁的理由讓我們相信這一點的真實性。
第一,國外,尤其是歐洲地區具有非常成型而且完備的賽事體系,但這一點,我們卻還在“發生階段”。再直白一點,國外已經建立了一套從青少年到大學再到職業網球聯賽一整套的訓練和競賽體系,而我們在這一點上不僅訓練理念是過時的,訓練方案是過時的,而且也沒有對應的體能和理療體系來輔助運動員發展。
第二,由于具備了完整的賽事體系,相對而言,球員的行為就更容易被約束和管理。顯然,很多網友說,國外也有很多非常過分的行為,那當然,就像是說每個地方都有好人,也都有壞人一樣。但是,在國外由于完整的賽事體系存在,球員參賽就會有對應的建檔和資料,球員的行為就必須受到一定的管制,一旦違規就會受到懲罰。然而,在國內,這個層面上,球員幾乎是絕對自由的,沒辦法做任何制裁或者懲罰。
第三,在完備的競賽體制和有賞有罰的環境中,網球文化才有落地生根的土壤和網聊。我們國家最近幾年一直在喊口號,在努力想提高網球文化和運動員精神文明素養,然而,這種口號的前提是你的“社會基礎”在哪里,中國網球的發展不是喊口號可以喊出來的,這需要幾代人一起的努力和建設,也需要全社會重視起來這個問題才行。
但顯然,最近幾年,這個問題卻一直都在不斷惡化,而惡化的原因很重要的就是一些人的惡意引導。
當我們現在試著搜索關于球員在場上信任制被賴球怎么辦這類問題時,你一定會搜索到一些網球自媒體公然傳授的“耍賴技巧”:直接賴回去,以暴制暴!
我們還發現,國內部分教練甚至直接建議球員在非關鍵分時樹立誠實人設,在關鍵分時偷偷耍賴。在互聯網上,我們甚至可以搜到有文章標題直白寫道:《當對手打出壓線球時,如何心安理得、不動聲色地耍賴?》。很難想象,當這種“卑劣的耍賴技巧”被包裝成“江湖智慧”,毒害的不僅是中國網球網球文化根基,還有青少年球員們的大腦。
那很多網友就會問,那不“以暴制暴”怎么辦?就忍著?就縱容對方的不道德行為嗎?其實,這就是我們討論的重點,在上一篇文章中,我就提到了很多種方法,比如說建立“誠信名單”和球員互評機制,還有比如說可以為球員設計“綠色積分”,對于積分低于一定值的球員禁賽或者直接取消比賽資格。
那么,對于我們每個人來說呢?我認為,問題的關鍵還是在于“自我調節”,我們要學會信任他人,而不是執拗于自己的判斷,這是爭議發生最根本的原因。
比如說,有位網友的分享就非常好,他列舉了幾種“視覺誤差”,比如說擊球方看底線的視角和回球方的視角,再比如發球方看發球區的視角以及接發球方的視角,再比如觀眾的視角以及實際上球員的視角和司線的視角,可以看到:視覺是真的可以騙人的。
他還引用了加州大學心理學系的格里特-莫斯(Gerrit Maus)的研究發現,大致內容是:“大腦可以產生視覺錯覺,以補償眼睛跟蹤物體軌跡的速度。為了確定運動路線,大腦可能會“腦補”物體的具體位置,即使它是不正確的。這就是所謂的“閃光滯后效應”,放在體育領域,這就是人類裁判無法實現完美判罰的科學證據!”
最后,關于信任制,我還是想說,信任制”的核心是“互相信任”,這種無條件的“信任”背后彰顯了人性和體育精神。網球比賽不僅僅是技術和體力的較量,更是體育精神的展現。就像是很多人說的那樣,球品即人品,球員每次對球落點的判定,不僅是技術的判定,同時也是個人聲譽和人品的判定。我們不妨試著去信任一下我們的對手,不妨放寬心態告訴自己“下一分”我可以打得更好,我們應該相信:“那些善用規則漏洞贏球的小偷不可能一直贏,而那些尊重規則、尊重對手的誠實的球員,他們贏得了全部的尊敬和人格,而當我們每個人都去當規則的施暴者時,規則的意義就會被徹底顛覆,別讓人性活得那樣赤裸裸!”(來源:網球之家 作者:陸小天)
(備注:文末部分圖片來自于文章:《信任制網球比賽規則》,感謝原文作者老周!感謝新西蘭網球人Jeams的支持和鼓勵,感謝給我建議和鼓舞的朋友們,多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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