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14日上午,越南國防部長、大將潘文江(Phan V?n Giang)就《關于修改補充涉及國防領域11部法律若干條款的草案》中的部分內容作出說明。其中,《義務兵役法》將有多項內容調整,以適應地方政權兩級管理的新體制。
潘文江表示,軍隊將撤銷原縣級軍事指揮部,取而代之的是“地區防衛指揮部”——該機構不具有行政單位性質,而是隸屬于省級軍事指揮部的軍隊單位。原縣級軍事指揮部的職責將下放至鄉級和上收至省級。
國防部長潘文江將軍6月14日發表講話
目前越南全國共有63個省、市級軍事指揮部(不含具有特殊性質的河內市和胡志明市),每個地區均設有預備役動員團,承擔軍事與國防任務。新的地區防衛指揮所將基本承接這些職能。
“我們已確定,在新設的34個省、直轄市中,將設立145個地區防衛指揮部。有的省僅設3個,有的則多達6個,具體數量取決于面積、任務要求、人口規模以及其它軍事與國防因素。” 國防部長解釋道。
每個地區防衛指揮部可在特定階段派出5至7名軍官協助鄉級工作。合并后全國共3,321個鄉,劃分為145個防衛區域,平均每個地區防衛指揮部負責約40個鄉,個別地區甚至涵蓋50個鄉。國防部堅持“寓兵于農”和“精兵簡政”的方針,以完成黨、國家和人民賦予的任務。
潘文江指出,未來將建設一支精干高效的基層武裝力量,鄉級民武自衛隊隊長、副隊長及助理須接受過軍事大學教育。黨中央已同意:即使尚未具備高級政治理論資質,鄉級軍事指揮官仍可參加鄉黨委和常務委員會,并將在任職期間接受補訓。
對于重點地區,越南國防部還將組建海上常備民兵力量,具備作戰能力,長期駐守海域,參與維護國家主權。
為全面實施這11部法律的修訂內容,國防部正在起草、修訂數十項議定、通知,并發送至各軍區、軍種、兵種和地方單位。目標是自2025年7月1日起,隨著政權體系轉為兩級管理,軍事系統也能順暢運行。
此前,國會代表范文和(Ph?m V?n Hòa,同塔省法律工作者協會副主席)建議應由正規軍官擔任鄉級軍事指揮官和副職,而非將縣級軍官(每單位約20人)整體上調至省級。他指出,這一做法更符合現實,因為目前鄉級公安隊伍已經實現正規化,每鄉配有30至60人。
國會代表石福平(Th?ch Ph??c Bình,茶榮省代表團副團長)也支持將原屬縣級政府的權限上移至省級,但擔憂權力過度集中于省級會導致機構臃腫、反應遲緩。他建議設立相當于縣級的中間組織,直屬省級軍事指揮部,以處理文書事務,并明確鄉級單位在協調執行中的角色,但不應賦予最終決策權。
據悉,該法律草案預計將于2025年6月27日由越南國會審議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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