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現行的鐵路運營體系中,有兩個單位扮演著最主要的角色,那便是大名鼎鼎的中國國家鐵路集團有限公司(屬于央企,但規格級別很高,內部設有辦公廳)以及國家鐵路局(國家鐵路局系交通運輸部管理的副部級國家局),前者負責鐵路的運行維護和調度指揮、提供日常出行和貨運服務,后者則是承擔對鐵路運輸的監管職責以及研究鐵路發展規劃、政策。
而從歷史淵源來看,國家鐵路集團和國家鐵路局是“同出一脈的”,二者都脫胎于曾經的“鐵老大”即鐵道部。2013年3月,已運行64年之久的鐵道部被撤銷,并自此拉開了鐵路系統“政企分離”的改革序幕,根據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方案:1、原鐵道部擬訂鐵路發展規劃和政策的行政職責劃入交通運輸部,并組建國家鐵路局,由交通運輸部管理,國家鐵路局承擔原鐵道部的其他相關行政職責。2、組建中國鐵路總公司,負責承擔原鐵道部的企業經營職責,并以鐵路客貨運輸服務為主業,同時實行多元化經營。
2013年3月17日早晨7點半,原鐵道部門口掛著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鐵道部”牌子被悄然撤下,轉而更換為“中國鐵路總公司”牌子。在此之前,有不少鐵路系統的工作人員乃至已退休的鐵路職工都紛紛自發前往鐵道部,趁牌子還沒摘下之際,聚在大門前留下最后的合影。2019年6月,中國鐵路總公司順利完成公司制改革并更名,成立“中國國家鐵路集團有限公司”,由財政部代表國務院履行出資人職責,公司注冊資本為17395億元。
現如今,國家鐵路集團和國家鐵路局一個負責運營服務、一個負責規劃監管,彼此互相配合、密切協作,共同致力于為祖國和人民提供高效流暢的鐵路運輸服務,時刻保證運輸安全,不斷提升服務質量、提高經濟效益。
其中,國家鐵路集團下轄的18個鐵路局集團公司是與老百姓日常鐵路出行息息相關的最主要力量,具體分別是中國鐵路“哈爾濱局、沈陽局、北京局、太原局、呼和浩特局、鄭州局、武漢局、西安局、濟南局、上海局、南昌局、廣州局、南寧局、成都局、昆明局、蘭州局、烏魯木齊局和青藏”集團有限公司。各鐵路局集團公司均下轄相應的運輸站段(站指的是直屬站、段指的是車務段)以及其他附屬機構、項目管理機構。
而國家鐵路局為了對鐵路安全生產進行監督管理、組織監測分析鐵路運行情況、監督鐵路運輸服務質量,也是專門設立了7個地區鐵路監督管理局和1個鐵路督察室,具體分別是“沈陽鐵路監督管理局、上海鐵路監督管理局、廣州鐵路監督管理局、成都鐵路監督管理局、武漢鐵路監督管理局、西安鐵路監督管理局和蘭州鐵路監督管理局以及北京鐵路督察室”。如此一來,國家鐵路局兩級監管體制就得以全面鋪開,尤其是上述7個地區鐵路監管局、1個鐵路督察室處在鐵路行業監管第一線,是鐵路行政執法、指導地方鐵路工作的主體。
當然了,各鐵路監督管理局(鐵路督察室)都有自己的轄區范圍和監管對象,例如沈陽鐵路監督管理局負責中國鐵路哈爾濱局集團有限公司、中國鐵路沈陽局集團有限公司管轄范圍內的相關鐵路監督管理工作;武漢鐵路監督管理局負責中國鐵路鄭州局集團有限公司、中國鐵路武漢局集團有限公司管轄范圍內的相關鐵路監督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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