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終于迎來久違的陽光!
不少小伙伴激動興奮:
是不是馬上要出梅啦?
并!不!是!
雖然今年的梅雨季
比往年提前了12天左右上線
但預計將“超長待機”38天
珍惜這幾天的好天氣
周四起,
又將回到“梅姑娘的懷抱”!
高溫天遲遲不來,
不少粉絲在后臺問:
這個月的高溫津貼會不會“縮水”?
不用焦慮!
敲!重!點!
上海高溫津貼發放標準
“無高溫天氣就不發津貼”是誤區!
從6月1日至9月30日,只要勞動者工作環境為室外露天,或者工作場所溫度未降至33℃以下,用人單位就必須依法發放高溫津貼!
這些關于高溫津貼
最基礎的問題
你都弄明白了嗎?
??
那么更難的問題來了:
工作場所裝了空調還有高溫津貼嗎?
“半露天”工作員工有高溫津貼嗎?
上夜班有高溫津貼嗎?
今天一文說清楚!
1
工作場所裝了空調
還有高溫津貼嗎?
企業若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至33℃以下(不含33℃),就應當支付夏季高溫津貼。即便安裝了空調,但溫度未達標,仍需支付。
當出現爭議時,舉證責任劃分如下:若工作場所未安裝空調,企業需承擔舉證責任;若企業能證明已安裝空調(如提供車間內有空調出風口、室外有空調外機的照片等),則由勞動者證明工作場所溫度高于33℃。
不過,對于面積大、空調少的場所,或廚師等高溫性質崗位,即便安裝空調也難降溫,若產生爭議,仍由企業承擔舉證責任。
2
“半露天”工作員工
有高溫津貼嗎?
全露天工作的員工,如建筑工人、快遞小哥等,企業支付高溫津貼毋庸置疑。但對于“半露天”工作的員工,即部分時間在室內(有空調),部分時間在室外的情況,目前尚無統一規定,需用人單位結合實際,通過工資集體協商等方式制定具體發放辦法。
現實中,只要崗位職責表明必要時需露天工作,員工的高溫津貼請求通常會得到支持。比如保安雖大部分時間在室內,但按規定每天需室外巡邏一小時,法院可能支持其訴求。而普通坐辦公室員工外出開會辦事,不屬于露天工作,不屬高溫津貼發放范圍,按企業規章制度執行。
3
上夜班有高溫津貼嗎?
企業不能因員工上夜班就不發高溫津貼,尤其是露天工作的夜班員工,同樣應獲得津貼。
不過,若就夜晚工作場所溫度是否高于33℃產生爭議,夜班員工可能需承擔更多舉證責任。
4
當月未整月出勤
能否扣除相應的高溫津貼?
高溫津貼是為保障高溫作業勞動者權益,只有在崗且正常出勤的勞動者才是發放對象。
6月至9月整月缺勤的職工,因未在高溫環境勞動,不發當月津貼合理。
若職工當月請假,企業可按21.75天折算扣除未出勤天數的高溫費,包括事假、醫療期、工傷停工留薪期、年休假等各類未提供勞動的情形。按實際出勤日結算,體現公平原則。
實踐中,企業通過集體協商制定高溫津貼發放方案,并簽訂集體合同,可有效避免糾紛。
5
勞務派遣員工是否享受高溫津貼?應當向誰主張權利?
勞務派遣員工與用工單位直接雇傭員工享有同工同酬權利,高溫津貼也不例外。
這是基于工作環境的法定待遇,與崗位相關。用工單位作為實際管理者,有責任支付津貼。例如建筑工地、露天維修等崗位的派遣員工,津貼由實際安排高溫作業的用工單位支付。
若用工單位未支付,勞務派遣單位需承擔連帶責任,員工可向任意一方或同時主張權利。
6
非全日制勞動者
是否享有高溫津貼?
目前法律法規沒有做出明確規定。有意見認為非全日制用工本質上更貼近靈活用工,非全日制勞動者的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已經考慮了相關福利因素,不需要再支付高溫津貼。盡管上海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并無明文規定,但在上海裁審實踐中傾向于非全日制勞動者不享有高溫津貼。
例如,在(2019)滬02民終8189號案件中,法院審查后認為,胥某每日工作時間不滿4小時、周工作時間不超過24小時,確認雙方建立非全日制勞動關系,因此胥某基于全日制勞動關系所主張的高溫費請求缺乏依據,法院不予支持。不過,雙方對高溫津貼有約定的,應按約定執行。
7
異地用工如何確定
高溫津貼發放標準?
根據《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十四條,勞動合同履行地與用人單位注冊地不一致時,涉及勞動保護(含高溫津貼)、最低工資等事項,優先按履行地規定執行;若注冊地標準更高,且雙方書面約定適用注冊地標準,則從其約定。
高溫津貼屬“勞動保護”范疇,默認適用履行地標準。例如,在上海簽訂勞動合同但長期在福建工作,若未約定,適用福建標準(按月260元或按天12元);若約定按上海標準(300元/月),則按約定執行。但上海企業外派員工至安徽工作,因安徽標準更高(每人每日不低于15元),即便約定上海標準,仍需按安徽標準執行。
8
企業能否用消費券或超市卡
支付高溫津貼?
不能!
高溫津貼須以法定貨幣形式發放,不能用實物、防暑降溫飲料、消費券、超市卡等替代。上海19號文也強調,防暑降溫飲料不得充抵高溫津貼,企業需同時提供清涼飲料并發放現金津貼。
△申工社使用豆包AI制作
9
高溫津貼是否計入
工資總額和最低工資?
高溫津貼屬于工資組成部分,計入工資總額,計入社保繳費基數。在會計處理上,高溫津貼為“應付職工薪酬 - 工資”。在個人所得稅的處理上,高溫津貼并入發放當月的工資薪金所得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在企業所得稅的處理上,高溫津貼作為工資薪金支出,全額稅前扣除。
但高溫津貼不包含在最低工資標準內,企業支付最低工資時,需為符合條件員工額外發放高溫津貼。
10
企業不按規定支付高溫津貼,
可向誰舉報投訴?
若企業不按規定支付夏季高溫津貼,員工除申請勞動仲裁外,還可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投訴舉報。需注意,人社部門也有受理時效。根據規定,違反人社法律法規或規章的行為,若2年內未被發現,也未被舉報、投訴,人社部門將不再查處。
11
企業未發放高溫津貼,
員工最多可以要回幾年?
《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將高溫津貼納入工資總額,但因其屬法定福利待遇,請求支付的仲裁時效為普通時效,不適用特殊仲裁申請時效。這意味著,企業未發放高溫津貼,員工只能追討一年的津貼。
比如今年九月提起仲裁,只能要回去年九月以來應付未付的部分,去年八月之前的可能喪失勝訴權。
提醒:
高溫津貼的適用范圍為本市行政區域內的各類企業,有雇工的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參照執行,不包括機關事業單位。
來源:申工社
編輯:袁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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