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地市足球聯賽——“蘇超”火爆,也讓省內13個地市的均衡發展實力受到關注。網絡有觀點認為,江蘇之所以能形成目前的“十三太?!本獍l展態勢,原因之一是江蘇省是全國唯一一個地級市實施“二級財政”,即13個地級市無須向省級財政繳納財政收入,直接向中央財政繳納,從而增強地方財力促發展。
第一財經記者多方了解到,江蘇省地市“二級財政”說法是誤解,事實上江蘇省地市也需要向省級財政繳納一定比例的財政收入。
中國采取的是分稅制財政管理體制,按稅種劃分中央與地方收入。比如第一大稅種增值稅是中央與地方共享稅種(五五分成),因此國內增值稅收入,中央財政拿走50%,剩下的50%歸地方,而各省份財政體制不同,省、地市、縣按一定比例分享這一收入。
粵開證券首席經濟學家羅志恒告訴第一財經,中國是一級政府一級財政,并不存在網上說的“二級財政”。一些人士看到江蘇、浙江等預算表中,省級政府一般公共預算收入很少,幾乎沒有參與地市分成,以為下屬市縣沒有上繳省級收入,實際情況并非如此。從一個省來看,嚴格來說有四級財政,即省、地市、縣(區)、鄉(鎮),由于目前鄉鎮的財政基本都歸區縣管理,所以實際上是(省、地市、縣)三級財政。但直轄市、計劃單列市來說,由于行政層級少了一級(僅有市、區),因此財政級次也少一級,屬于二級財政。
江蘇省一位地市級官員也告訴第一財經,對該省地市來說,從來就沒有“二級財政”說法。
事實上,無論是從江蘇省財政體制相關文件,還是從江蘇省財政廳公布的預算報告數據,江蘇省13個地市都需要向省級財政上繳一定的財政收入。
根據《江蘇省2024年預算執行情況與2025年預算草案》(下稱《草案》),2024年江蘇省省級一般公共預算收入總計約6022億元,占全省一般公共預算收入總額比重約37%。其中,江蘇省省級2024年獲得的稅收收入僅23億元。省級獲取稅收收入占全省稅收收入(約7642億元)比重僅0.3%。江蘇省級僅分配少量城建稅和個稅,以及中央財政分配江蘇省的總分機構企業所得稅,這在全國來看并不常見,跟當地財政管理體制有關。
上述省級財政幾乎分走全省極小比重的稅收收入的局面,或許正是一些人士認為江蘇地市無須向省級財政上繳收入的證明,從而誤以為地市無需向省級財政上繳財政收入。但是,《草案》中還可以看到,2024年省級轉移性收入中,有一項是下級上解收入約2055億元,這占了上述當年省級總收入比重約34%。這里的“下級”正包括了13個地市及部分區縣。
一位江蘇官員告訴第一財經,江蘇地市“二級財政”說法跟當地實際財政體制完全不符,因為省財政每年都會核定各市縣對省上解數據。
上圖為江蘇2024年省級一般公共預算收入執行情況表,來自江蘇省財政廳
由此可見,網上所謂的江蘇省地市“二級財政”說法是誤解,對地市而言,仍是“三級財政”,即需要向省級和中央上繳一定的財政收入。
根據中央部署,江蘇省根據當地實際情況也在不斷優化當地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進一步理順省與市縣政府間收入劃分。
2024年江蘇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進一步推進省以下財政體制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適度強化了省級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推進該省收入劃分。
比如,《通知》稱,將稅基流動性強、區域間分布不均、年度間收入波動較大的稅收收入作為省級收入或由省級分享較高比例,將稅基較為穩定、地域屬性明顯的稅收收入作為市縣級收入或由市縣分享較高比例。結合江蘇省經濟社會發展需要,適時調整省與市縣稅收收入分享方式,將“增量集中”調整為“按比例直接分享”。逐步統一省與市縣非稅收入的分享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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