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韋神”韋東奕入駐短視頻平臺,迅速引發網絡熱潮,其賬號粉絲數短時間內突破2000萬。然而,隨著韋東奕的爆火,一系列與之相關的網絡亂象也隨之而來……
“韋神”熱度成“唐僧肉”,違規營銷花樣百出
據《南方都市報》消息,在韋東奕發布的首條視頻中,網友們發現他部分牙齒脫落,其牙齒健康狀況引發廣泛討論。不少口腔機構和博主敏銳地嗅到了“商機”,紛紛借此熱點宣傳自己的牙科門診服務,或是推廣牙齒脫敏膏、防齲膏等產品。短短幾天內,社交平臺上涌現出數百條此類借勢營銷的內容。
有網帖顯示,“韋神牙周炎嚴重到什么程度了,快來分級自查”,“出現以上情況,別拖!XXX口腔牙周專科能做全維度評估”,“趁現在有信號,點XXX主頁預約掛號,或搜VX直接約做牙周篩查”。
更有甚者,在某口腔機構的網帖中,一張經過PS處理的對比圖赫然在目——左側是韋東奕真實形象,右側則是其“治療后”的完美笑容,配文“韋東奕終于對牙齒問題出手了,牙齒逆襲堪比教科書級操作”,極具誤導性。
(圖源:網絡)
該網帖列出了多條種植牙攻略,稱“給大家整理了各個城市做得好的醫生,有需要的私聊”。盡管網帖上方有平臺提示“測評內容僅代表博主觀點,請注意甄別”,但仍有不少網友被誤導,紛紛留言問詢。
當記者以咨詢者身份聯系賬號運營人員時,對方使用大量諧音字回復:“把一院地址、價格和依生資料發給您”,并不斷催促留下聯系方式。
對于這些問題,平臺官方客服表示,“如發現違規內容的用戶可以提交舉報,平臺專員會核實并公正處理,若的確存在違規情況會根據社區規則處置,包括限制警示、刪除下架、警告封號等。平臺也會檢測賬號、筆記、私信等內容。”
那么,這些口腔機構和博主利用韋東奕的熱點事件,通過諧音字發布信息、捏造故事推廣牙科服務或產品的行為,在法律上如何定性?普通網民該如何識別此類虛假醫療廣告?
在接受法治網記者采訪時,《法治日報》律師專家庫成員、北京盈科(上海)律師事務所律師邵穎芳指出,從廣告法角度來看,此類行為可能構成虛假廣告發布。一旦查實,將面臨巨額行政處罰。同時,這些機構和博主大多未取得醫療廣告審查證明就發布醫療廣告,違反了《醫療廣告管理辦法》。此外,他們在宣傳過程中使用韋東奕的姓名及照片,侵犯了其姓名權和肖像權,根據民法典,需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邵穎芳提醒,對于涉及名人或熱點事件的廣告,要仔細考慮是否真實可信,查看廣告發布主體是否具有合法資質、是否為正規的醫療機構。還要警惕那些使用諧音字或模糊表述的廣告,這類廣告往往是為了規避監管,可能存在虛假宣傳的風險。
“如果大家遭遇類似侵權事件(如被誤導消費、肖像被濫用),最快速有效的維權途徑就是向平臺投訴,并對違法證據進行收集保留,包括支付憑證,微信聊天記錄,侵權頁面截屏等。同時也可向監管部門投訴或向法院提起訴訟”,邵穎芳說。
上百個“韋東奕”一夜清空,
還有“韋神”賬號玩起“躲貓貓”
在韋東奕賬號粉絲暴漲的同時,有網友注意到社交平臺上冒出了“韋東奕嚴選”“韋神女友”等賬號,還在高考期間帶貨。
(圖源:網絡)
而在另一社交平臺,“韋東奕”的同名賬號達上百個,其中粉絲數最多的賬號有超39萬人關注,賬號內也更新了韋東奕同一個自我介紹視頻。
(某平臺上,檢索到的韋東奕同名賬號達上百個)
對此,平臺官方客服表示,“會同步給對應工作人員處理。用戶名稱是可以重復的,用戶號沒辦法重復。”
6月13日,法治網記者再次檢索發現,目前在該短視頻平臺已搜索不到“韋東奕嚴選”相關賬號。另一社交平臺用戶列表中,僅有韋東奕本人賬號,用戶名為“韋東奕”三個字。但仍有部分賬號改頭換面,以“韋神”為名與平臺玩起“躲貓貓”。
(某平臺上,檢索到的以“韋神”為名的賬號)
對于大量注冊“韋東奕”或“韋東奕嚴選”等極易讓人混淆的賬號的行為,在接受法治網記者采訪時,北京煒衡(上海)律師事務所程遠律師表示,平臺對此有一定注意義務,但平臺的相關規則需要平衡名人利益和公眾利益,例如會存在相同姓名能否進行賬號注冊等問題。同時,姓名搶注的問題也不能期待通過平臺審核的方式一站式解決,有時還有賴于相關權利人的積極主動性,例如是否提出維權要求、積極配合平臺進行舉證。
在談到利用諧音、形近字、拼音縮寫等方式規避醫療廣告敏感詞審查時,程遠律師表示,在實務中,由于監管部門有時依賴于數據抓取,利用諧音、形近字等方式規避監管,在一定程度上會影響監管部門利用網絡檢索手段發現違法行為,這就需要監管部門不斷升級監管方式,使其更加智能化。
平臺如何落實醫療廣告核驗義務?
專家:優化算法審核規則
針對一些賬號以“科普”“分享”“關心名人”為名,實際進行“軟性”醫療推廣信息的情況,中央財經大學法學院教授劉雙舟認為,雖然法律框架已形成針對性約束規則,但實際監管仍存難點。
“軟性醫療推廣信息常以非典型廣告形式出現,偽裝性強、隱蔽性高,且推廣鏈路涉及多平臺,目前平臺AI識別技術還很難及時識別和定性,同時基層執法人員因缺乏醫療專業知識,對‘偽科普’內容定性和處理也存在一定難度。”劉雙舟說。
法治網記者注意到,今年5月9日,市場監管總局發布了《醫療廣告監管工作指南》,要求互聯網平臺落實對醫療服務經營者及自媒體的核驗義務。若平臺未履行義務,為非醫療機構發布醫療廣告提供服務,將依據廣告法第六十三條查處;情節嚴重者,依法停止相關業務。
(圖:《指南》中關于平臺責任義務的表述)
那么,在治理此類違規醫療廣告方面,平臺現有審核流程是否足夠完善?平臺應如何進一步優化自身算法審核規則,以識別此類變相廣告?
劉雙舟教授認為,依據電子商務法等法規,平臺對違規信息具有事前審核、動態監測與實時處置義務。而平臺現在普遍采用的“舉報-核實-處置”流程雖合規但不夠完善,如依賴用戶舉報可能導致漏檢,尤其是“諧音梗”等隱蔽性強的內容;部分平臺核實周期長,可能導致違規信息持續傳播;不同平臺對“嚴重違規”認定標準不一,執行尺度不一。
他建議,平臺與市場監管部門和衛健部門建立定期溝通與日常聯絡機制,共享數據資源,聯合開展培訓與宣傳以及協同調查與處置違規的醫療廣告線索。
“此外,優化平臺算法審核規則也很重要。建議平臺擴充敏感關鍵詞庫(如與醫療服務、藥品、醫療器械相關的專業術語、功效描述詞),采用模糊匹配和語義分析技術,優化用戶反饋機制,運用機器學習持續優化審核模型。”劉雙舟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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