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村(鎮)教師生活補助政策是從2013年起開始實施的,中西部集中連片特困地區縣以及非連片特困地區和東部自主實施鄉村教師生活補助政策的地方都將符合不同條件的鄉村教師納入補助范圍,各地標準不一,大致每月500元左右,浙江、江蘇、山東等地在逐步提高補助標準,有的提高到每月1000元以上。
但近些年來,很多地方卻出現了隨意拖欠、克扣或挪用鄉村教師生活補助的現象,拖欠的時間之長以及拖欠的數額之大讓人感覺很不可思議,使得國家的補助政策沒有落到實處。之前看到有位鄉鎮老師發布消息說盼了整整八年的鄉鎮教師生活補貼終于發放了,由此可見有些地方沒有及時將補助政策落實到位。
盡管鄉鎮教師生活補助發放了但卻讓人高興不起來,因為有些原本就是處在鄉鎮的學校卻被改為街道了,老師們就享受不到鄉鎮生活補貼了。為了振興鄉鎮教育,提高鄉鎮教師工資待遇,各項針對鄉鎮教師生活補助的政策和文件紛紛制定和出臺,這些補助資金是由中央和地方兩級政府共同按比例承擔。
此外,這些補助資金也都是按時下撥,專款專用,不得克扣截留或挪用。但在實際操作中卻出現了各種各樣的問題,讓老師們本該有的鄉鎮補貼卻沒有真正落實到位,鄉鎮與城區界定不明確,模糊不清,隨意更改學校屬性,將鄉鎮改為街道,不按屬性要求隨意發放,城區學校也享受鄉鎮補貼(如上圖所示)。
用于提高教師待遇的鄉鎮補貼不能隨意更改或發放,還是要規范操作為好以防止截留或濫用。將原本屬于鄉鎮并且教師應該享受鄉鎮補貼的學校改為街道,那多出來的由中央下撥的鄉鎮補貼就有可能被當地政府截留或挪用,給原本屬于城區并且不享受鄉鎮補貼的學校教師仍然發放鄉鎮補貼就是濫用資金。
現在無論是國家層面還是地方層面都是在積極主動地為振興鄉鎮教育提高鄉鎮教師待遇實實在在地努力著,更需要地方不折不扣地將政策貫徹落實到位,每年下撥的鄉鎮補貼都是很大一筆資金,需要地方用好用實,將中央和地方共同撥付的資金按時足額發放到位,讓鄉鎮教師們能夠真真切切地享受到政策的普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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