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移民觀察員無憂,科普華人移民的博主。
不知道你有沒有看到過一些IP地址為東南亞國家的直播,這些主播稱自己是當地廠家,專賣當地特產,不讓“中間商賺差價、一心一意為家人謀福利”。
看起來好像很靠譜,但很有可能這些“出海主播”是在涉嫌非法打工。
近日,泰國移民局聯合勞工部及公共衛生部,對曼谷拉差達地區一商場內的特定店鋪展開聯合執法行動。
這次執法源于當地民眾舉報,稱有中國籍人士在該店通過網絡平臺直播,銷售不符合泰國標準的商品。
當執法人員來到現場,發現商場二樓的多個店鋪內,正在熱火朝天的直播之中。這些“出海主播”有中國人,也有泰國人,直播面向的都是中國觀眾,直播內容并不對泰國本地觀眾開放。
執法人員當場勒令暫停直播,并展開調查。
初步發現,大多數中國籍人員持旅游簽證入境,未持有合法工作許可,涉嫌非法打工。
他們在直播中銷售未經認證的泰國產品,部分產品未登記產品編號,部分雖有編號卻與商品不符,中國觀眾以為買到的是正宗泰國商品,其實都存在著質量和資質的問題,這些直播的日均現金流達3000萬泰銖(約663萬人民幣)。
目前,所有涉案人員已被移交曼谷華富強警察局(Huai Khwang Police Station),由警方依法處理后續程序。
那么這些“出海主播”如果經查被定罪,會面臨怎樣的處罰呢?
首先是“非法打工罪”,根據泰國《外國人工作法》BE2551(2008)規定:除持工作簽證和獲得工作許可外,以其他理由或持其他簽證入境泰國的人員不得在當地就業、務工,一旦被發現或舉報,將面臨被拘押、罰款、遣返等后果。
違反該法者可能被處以監禁長達五年和罰款2000 至100萬泰銖。
不過在實際操作中,當局通常選擇驅逐出境了事,而不是判處監禁或罰款,因為許多來非法打工的工人本來就沒錢,送進監獄也沒有油水可刮,還增加泰國監獄系統的負擔。此外,被判有罪的人可能會被列入黑名單,從而在一段時間內無法再次進入泰國。
一般罰款會針對雇傭這些非法務工人員的雇主,每雇傭一名非法工人,雇主將被處以 1萬至10萬泰銖的罰款。
然后是銷售偽劣和無資質產品的罪,這個罪名就比非法打工要嚴重得多。
根據《泰國刑法》第257條規定,銷售假冒偽劣商品屬于違法行為,將受到刑事處罰。
具體而言,如果涉及金額不超過10萬泰銖的,將被判處3個月以上1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超過10萬泰銖的,將被判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金額達到1億泰銖以上,將被判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金額達到1億泰銖以上且情節特別嚴重的,將被判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
現在真為這些非法打工的中國主播捏一把汗,日均銷售額都3000萬泰銖了,這干個十天半個月金額早就超過1億泰銖了。雖然說他們只是打工的,不會追究主要責任,可連帶責任也不會輕。
這個案子給想要出海的中國人和企業也敲響了警鐘,別光看到人家吃肉,也要考慮相應的風險。出海首先考慮的不僅是利潤,還有當地的法律法規,最基本的就是簽證手續得合法,不然咱這不叫出海,叫打黑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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