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發布。其中,福州市檢察機關一行政公益訴訟案例在白皮書中獲推介。
典型案例
林某某等人租車盜竊案
——由點及面堵塞線上租車行業監管漏洞
推動未成年人犯罪預防和治理
◆【基本案情】
2023年底,福建省福州市晉安區人民檢察院在辦理未成年人吳某某等人盜竊案中發現,同案人林某(14周歲)多次通過手機用自己的身份證和偽造的駕駛證在某龍頭租車企業APP上租賃豪車后冒充業主駕車出入小區實施盜竊。
檢察機關借助數智賦能案件流程管理的現實需求日益突出,需要加緊建設數智工具和相應的配套機制,同步推進理論、制度和實踐的創新,有效破解現有流程監控工作中遇到的瓶頸難題。
【檢察機關履職情況】
一、上下聯動深挖行業漏洞
晉安區檢察院經審查發現,涉案線上租車系統存在身份認證形同虛設、駕駛證核驗缺失、人臉識別功能空白“三重漏洞”。該院調查20余家線上、線下機動車租賃企業,發現多家線下門店經營管理不規范,線上平臺則普遍存在無法核驗承租人身份證、駕駛證的真實性與同一性的明顯漏洞。晉安區檢察院將該情況上報福州市檢察院,經全市調查發現上述問題普遍存在,并由此引發了未成年人無證駕車交通肇事、利用租賃車輛結伙流竄作案、因租賃車輛損壞引發敲詐勒索等十多起違法犯罪案件,而相關職能部門未出臺禁止向未成年人租賃車輛的實操性行業監管規范。
二、創新機制推動社會治理
針對交通運輸行政主管部門存在的機動車租賃行業監管疏漏,檢察機關制發了檢察建議,提出規范機動車租賃經營監管、督促線上租賃行業系統升級、加強行業自治等建議。職能部門積極采納建議,組織開展機動車租賃行業專項培訓,要求經營者簽訂《汽車租賃規范經營承諾書》。同時,出臺《小微型客車租賃管理規范》,明確要求租車企業應將承租人身份、駕駛證查驗納入租賃合同,進一步完善多部門協同監管長效機制、涉未成年人租賃車輛違法線索移送機制、違規企業黑名單機制等三項機制,強化轄區交警、交通執法部門聯合監督檢查職責,對機動車租賃行業實現“租車-用車-還車”全鏈條監管。
三、靶向施治為企業開具良方
檢察機關積極與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及線上租車龍頭企業多次磋商、探討,成功促成該企業開發線上平臺“雙證核驗+人臉識別”系統,增設租車人員年滿18周歲、經人臉識別與身份證件比對一致方可注冊、身份證與駕駛證經系統核驗一致才可申請租車、租賃人員需在交管12123APP上核驗電子駕駛證后方可確認租車等功能,堵住平臺漏洞,已累計攔截未成年人線上租車1000多次。同時,發揮該龍頭企業的“領頭羊”和“示范生”作用,帶動全國2/3的線上租車企業完成系統升級。
【典型意義】
1.檢察監督護航未成年人租車安全。檢察機關發揮監督職能,引導新業態市場主體增強未成年人保護意識,通過線上漏洞排查、線下合規檢查、行業聯合治理,推動行業龍頭率先完成全國范圍系統升級,并引領行業加強自律自治。
2.多方聯動完善行業治理閉環體系。針對新興行業快速發展與監管機制相對滯后的深層矛盾,推動職能部門建立三項長效治理機制加強行業監管和行業系統性風險防范,完善新業態立法監管體系,構建“檢察建議、政府主導、企業主責、社會協同”的社會治理模式,實現了未成年人保護與新興業態健康發展的雙贏多贏共贏。
來源:福州市檢察院
轉發:福建檢察新媒體
責編:賀華鋒 李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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