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零時許,宿州市公安局埇橋分局解集派出所接群眾報警,稱有村民“哄搶”其承包地上種植的土豆,接警后,派出所民警迅速處置。
警情通報中顯示:目前,公安機關已受案調查,下一步將根據調查結果依法依規處理。
被哄搶土豆的是安徽宿州種植戶曾先生,去年11月在解集鎮清泉村租下500畝地種植土豆,投資300多萬元。
今年5月底土豆開始收獲了,曾先生發現到了夜里經常有附近村民到地里偷挖土豆,剛開始就有幾十人,他們只能將對方趕走。
曾先生也將當地的幾個村民攔截下來,詢問他們為何前來偷土豆,卻沒有想到對方天真的表示:“這是你們地里剩下不要的,我來撿一點”。
時間來到6月10日以后,偷土豆的情況變得愈發嚴重了,事情也從偷竊變成了哄搶,他們甚至不管無論白天或是黑夜,每天有幾百甚至上千人次到地里挖土豆。
甚至有村民帶著被子和食物,長時間駐扎在田地里,完全不顧曾先生的阻攔,任意偷挖土豆。
曾先生也到地里讓村民們不要偷挖土豆,對方也不理會曾先生,頂多就是放下手中的土豆,然后換個地繼續偷挖土豆。
除了用麻袋裝,很多人干脆開著三輪車一趟一趟來地里拉,包括被挖走和破壞的在內,曾先生表示地里的土豆損失將近100萬斤。
因為哄搶土豆人數太多,曾先生也管不過來,按照其預計一畝地原本能收3噸土豆,但目前才收了1噸就遭到哄搶。
按照每斤批發價0.6元計算,曾先生經濟損失已達約60萬元。
更讓曾先生接受不了的是,警方曾經對他表示,“法不責眾,人太多了,我們也沒辦法?!?/p>
是自己的土豆被村民哄搶了,怎么只能換來一句“法不責眾”呢?
而且曾先生所還稱,已有政府工作人員向他施加壓力,讓他刪除視頻,減少負面影響。不止是曾先生一人被“勸告”,他稱:“此外還有各方面找到我的親友勸我不要再反映,說胳膊擰不過大腿?!?/p>
曾先生將此事曝光之后,立刻引發輿論熱度,不斷有媒體轉載報道本次哄搶事件,由于事情越鬧越大,安徽宿州也一下成為“熱度城市”。
不少網友對警方“法不責眾”的最初回應及要求刪帖的行為表示強烈不滿,質疑警方執法公正性與權力行使的規范性。
該轄區內警方不作為甚至瀆職加劇了此類不法行的擴大蔓延,絕不能讓違法者以 “人多” 為由逃避責任,更不能讓公權力借 “刪帖” 之手干預正常的輿論監督。
前段時間有條新聞,內容是廣西一瓜田西瓜“遭哄搶”?
種植老板韋某在鑼圩鎮高二村承包了280畝土地種植西瓜,在6月6日已完成了大部分西瓜的銷售,瓜地里還剩下一些尾瓜次瓜。
個別村民在路過時向基地管理人員詢問后,獲口頭許可撿拾尾瓜、次瓜。有人謠傳西瓜基地已開放,導致部分村民誤解為瓜地里剩下的尾瓜、次瓜可自由撿拾,在未經基地老板同意的情況下陸續前來西瓜地撿拾。
也就是說,所謂的村民哄搶西瓜,其實是有人撒布謠言,稱韋先生的西瓜基地是免費開放的,所以導致村民們前來撿拾西瓜。
廣西的西瓜事件和安徽宿州的土豆事件不同,一是因為韋先生已完成了大部分西瓜的銷售,瓜地里還剩下一些尾瓜次瓜。
而安徽宿州的土豆事件為村民們光是哄搶、損壞土豆都有近100萬斤,兩者不可同日而語。
“法不責眾”是指當某種違法行為涉及大量人群時,執法機關可能因現實困難或社會壓力而難以嚴格追究所有責任人的情況。
但如村民哄搶土豆這類事放任不管的話,會形成“違法成本低”的認知,助長群體性違規,若不嚴肅處理,就不會讓公眾形成“違法必擔責”的穩定預期,而非依賴執法者的選擇性寬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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