極目新聞通訊員 李雪虎 琚興成
U幣是一種虛擬貨幣,因其具有匿名化特征而易被犯罪分子當作詐騙工具。不久前,外地男子馬某來到湖北省棗陽市,幫助他人“取現換U幣”掙提成。經棗陽市檢察院提起公訴,近日,當地法院以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判處馬某拘役,并處罰金。6月18日,承辦檢察官介紹了案情始末。
“你好,我投資U幣被騙了,所有錢都打了水漂,這可怎么辦啊。”去年11月的一個夜晚,棗陽市某鄉鎮的街道上,焦急的周某撥通了報警電話。
在此之前,周某遭遇了一場精心設計的騙局——不僅自己網絡投資的錢被騙,還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幫助了犯罪分子轉移詐騙資金。一個月前,周某在某社交軟件結識了一名“理財專家”,投資心切的她在該“專家”的誘導下,輕信購買U幣投資可獲得可觀收益,遂陸續向某網絡投資平臺購買U幣投資,數萬元積蓄悉數投入。然而,平臺始終以沒有達到提現數額為由,要求她繼續投資。
周某想繼續投資但困于沒有資金,這時“理財專家”主動提出平臺可以向其借錢。于是,周某又在“專家”引導下,向該平臺申請“借款”數萬元。殊不知,其收到的這筆所謂的“借款”其實是他人的被詐騙資金。
不知情的周某按照指引從中取現五萬元,并在自稱“U幣商人”的馬某手中購買U幣,后又將U幣投入投資平臺充值。直到她發現在該投資平臺內的錢款突然“不知所終”,聯系方式也被“理財專家”拉黑刪除,才意識到自己被騙。而她自認為的兌換U幣投資行為,無形中幫助了詐騙分子轉移詐騙資金。接到周某報案后,公安機關迅速鎖定了犯罪嫌疑人馬某并將其抓獲到案。
據查,該“跑U團隊”由馬某和兩名同伙共三人組成,三人分別扮演“購幣與接單員”“取幣員”“司機”等角色,共同完成整個“跑U”過程。“跑U”群內,上家發布“洗單”需求后,馬某等人通過虛擬貨幣交易平臺購入U幣,再按照上家要求將所購U幣線下出售給被害人,并收取被害人現金。被害人又在“理財專家”引導下,將兌換的U幣轉入詐騙分子指定的“投資賬戶”內,實現詐騙犯罪與轉移詐騙資金的閉環。完成交易后上家將“好處費”以U幣形式轉入馬某等人的賬戶。
通過“U幣—現金—U幣”的多重流轉,最終使犯罪分子的違法犯罪所得難以被及時追蹤。承辦檢察官認為:“馬某明知上家發布任務兌換U幣的錢款可能系詐騙等犯罪所得資金,仍采用U幣交易方式予以轉移,構成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
“原來想著隨便跑一趟就能掙一千多元,都是僥幸心理惹的禍,我愿意認罪認罰,賠償損失。”經棗陽市檢察院提起公訴后,今年3月27日,馬某因犯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被法院判處刑罰。目前,相關判決已生效。其他同案犯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本案中,周某若能知悉新型犯罪手段,不輕信所謂的‘理財專家’,完全能夠避免財產損失。”承辦檢察官提醒,廣大市民朋友切勿貪圖小利、輕信所謂“賺快錢”。面臨收到不明轉賬、非正規渠道理財推薦、陌生人尋求貨幣兌換等異常情況時,務必提高警惕,必要時請及時報警求助。
(來源:極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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