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網友,開車上路,難免有個磕磕碰碰。萬一愛車被撞了,除了修車錢,您是不是還琢磨過:“我這車修好了也是‘事故車’,賣的時候肯定貶值了,這損失對方得賠吧?”或者“修車這幾天,我天天打車上下班,這打車費是不是也該對方出?”
最近,鐘先生就遇到了這樣的事兒。他的車被于先生全責撞了,修了整整36天。鐘先生覺得冤啊,不僅修車期間打車花了兩千多,還專門找人評估,說這車因為事故貶值了將近2萬8!他找到于先生和保險公司索賠,結果對方都不認賬,最后鬧上了法院。
法院的判決結果,可是給咱們上了一堂生動的普法課:打車費,賠!車輛貶值損失,不賠! 為啥呢?咱掰開揉碎了講講。
一、 修車期間打車/租車費,法院支持!
鐘先生贏了打車費(法院核實后判賠2133.5元)。法律依據很明確: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二條第四項:
非經營性車輛因無法繼續使用,所產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費用,當事人請求賠償的,法院應予支持。
翻譯成大白話: 您家私家車(不是出租車、貨車那種賺錢的車)被撞壞了送去修,這幾天您沒法開車,為了正常生活工作,坐公交、打車、租個車代步,這些合理的花費,找肇事方賠,法院是支持的!
關鍵在“合理”二字!法官怎么判斷是否合理呢?
(一)必要性: 您確實需要用車(比如上下班通勤、接送孩子)。
(二)通常性: 選的代步方式要和您平時用車習慣、車輛檔次大體匹配。
舉個實在例子: 您平時開個十萬的家用車上下班,修車期間天天打專車,法院可能覺得有點“奢侈”,按普通出租車標準賠更合理。
再舉個合理例子: 如果您家孩子生病需要頻繁跑醫院,或者您是跑業務的必須用車見客戶,保留了相關證明(病歷、工作證明),那租個和您原車檔次差不多的車,法院一般會認為是“通常”且“合理”的。
證據: 發票、打車軟件記錄、租車合同和付款憑證非常重要!光嘴上說花了多少不行,得有“票”!
二、 車輛貶值損失(“掉價”的錢),法院為啥不支持?
鐘先生主張的2.79萬“貶值損失”,法院沒支持。這可能是很多車主心里的“疙瘩”。法律依據同樣在那條司法解釋里(第十二條),它明確列出了交通事故里能賠的幾種財產損失:
1.修車費、車上東西損失、拖車費。
2.車全毀了或修不好,賠個買新車的錢(同等價值)。
3.運營車輛(出租車、貨車)修車期間的誤工費(停運損失)。
4.就是上面說的,私家車修車期間的合理交通費。
您看,這里面壓根沒提“車輛修好后的貶值損失”! 為啥法律不規定賠這個呢?法官主要考慮幾點:
(一)法律沒規定: 最根本的原因,目前的法律和司法解釋沒把它列入法定賠償項目。法院判案得有法可依。
(二)貶值難以確定: 車子只要用過、修過,價值都會比新車時低,這是自然損耗。事故造成的“額外”貶值到底有多少?評估機構說了算嗎?不同機構評估結果可能差很遠,爭議太大。而且,今天的小剮蹭修好了,可能對幾年后的賣價影響微乎其微。
(三)防止過度索賠: 如果開了這個口子,幾乎每起有車損的事故都可能引發貶值評估和索賠,會大大增加糾紛解決難度,同時也可能加重車主的用車成本(保費可能上漲)。
(四)車輛主要功能是使用: 法律更側重保障車輛使用功能的恢復(把車修好)和使用期間的替代成本(交通費)。只要車修好了,能安全開了,主要目的就達到了。至于將來賣二手車時價格低了點,法律認為這屬于以后可能產生的市場風險,一般不應由當前的事故責任方承擔。
回到鐘先生案: 他的車開了兩年多,跑了6萬多公里,已經不是新車了。法院認為他主張貶值損失,沒有法律依據,所以沒支持。
三、 買了全險,保險公司為啥有時不全賠?車主自己得掏腰包?
案子里的于先生覺得冤:“我買了全險(交強險+商業三者險+不計免賠),交通費不該保險公司賠嗎?”保險公司卻說:“交通費(打車費)屬于‘間接損失’,合同里寫了不賠,我們早提示過于先生了。”
法院查明了: 保險公司確實在投保時,把“間接損失不賠”(通常包括像貶值損失、非運營車輛的交通費等)這條免責事項,用加粗加黑、彈窗、讓于先生簽字確認等方式,明確提示告知過于先生了。保險公司盡到了法律要求的“提示說明義務”。
所以,最終判決: 這筆合理的交通費(打車費),因為于先生的保險公司在商業三者險里賠不了(因為合同免責了),就得由于先生自己掏腰包賠給鐘先生。
重要提醒!法官敲黑板,遇到這類糾紛:
保留證據是王道!尤其是交通費票據,千萬別隨手扔了。
租車要合理!私家車代步,租個普通經濟型車通常就夠用,租豪車可能不被完全支持。
仔細看保險合同!買保險時,特別是“責任免除”那部分,一定要看清楚問明白。像“間接損失不賠”這種條款,保險公司必須明確提示你,如果你沒看到或者沒理解,可能影響后續理賠。
“貶值損失”索賠難。目前司法實踐中,除非是極個別情況(比如購買不久、里程極低的準新車遭遇嚴重結構性損傷),普通事故后主張車輛貶值損失,很難得到法院支持。大家要有這個心理預期。
總結一下:
愛車被撞,責任方該賠啥?
修車錢、拖車費、車上損壞的物品? 必須賠!(通常保險公司搞定)
修車這幾天,我打車、坐地鐵、租車的合理花費? 能賠!記得留好票據,選擇合理的代步方式。
我這車修好了但“掉價”了,賣二手車少賣的錢? 目前很難賠!法律沒規定,法院一般不支持。
法律其實離我們生活很近,懂一點,關鍵時刻不吃虧。大家行車注意安全,萬一遇到事故,也知道該怎么合理合法維護自己的權益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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