瞄上618免單活動,
神手速下單,
信心滿滿等待屬于自己的免單,
然而,店家卻不公布免單名單,
還亂改免單規則,
憑本事搶到的免單,
憑啥說沒就沒了?
案情簡介
2022年6月,某家具公司旗下網店宣傳“618搶免單福袋”活動。小張事先咨詢商家,確認“6月15日20:00在該網店前5名下單付款的享免單優惠,金額上限20000元,所有商品均參與活動”。
活動當天,小張“神速”下單購買家具,并于20:00:14付款15407.50元,同時告知商家因家中裝修要延遲發貨。
事后,小張多次向商家詢問免單名單,商家卻一直不公布,期間商家還曾回復“免單規則為隨機5名”,氣憤的小張隨即向當地相關部門投訴舉報。之后,行政機關對涉案店鋪處以罰款,事由為該涉案店鋪開展有獎銷售活動,實際上無該有獎銷售活動計劃和方案,且未對該有獎銷售活動進行后續開獎和兌獎。
小張訴至法院,主張退一賠三,截止起訴時,小張的該筆訂單仍顯示為“正在出庫”狀態。
法院審理
法院經審理認為,經營者向消費者提供有關商品或者服務的質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應當真實、全面,不得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宣傳。本案中,某家具公司宣傳“搶免單福袋”有獎銷售活動吸引消費者下單付款,但未對該有獎銷售活動進行后續開獎和兌獎,實際上是以虛假的優惠促銷活動誘使消費者下單以獲取利益。根據《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為處罰辦法》第六條、第十六條規定,本案某家具公司系以虛假的“有獎銷售”方式銷售商品,構成欺詐。
因此,小張主張三倍賠償46222.50元符合法律規定,法院予以支持;對于小張主張的退款,鑒于涉案訂單目前仍為“未發貨”狀態,小張所支付貨款尚未給付廣東某家具公司,故對小張主張退款的請求不予支持,小張可直接通過平臺申請退款。該判決已發生法律效力。
法官說法
本案的爭議焦點在于某家具公司宣傳的“搶免單福袋”有獎銷售活動是否構成欺詐,小張能否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主張三倍賠償。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未對消費領域欺詐的構成要件作出具體規定,也無其他規范性文件對消費欺詐作出特別規定。因消費者權益保護糾紛屬于民事法律關系的調整范疇,故在認定消費欺詐時應依據《民法典》相關規定進行判斷。根據《民法典總則編司法解釋》第21條規定,故意告知虛假情況,或者負有告知義務的人故意隱瞞真實情況,致使當事人基于錯誤認識作出意思表示的,可以認定為欺詐。即欺詐的構成要件為:欺詐故意、欺詐行為、受欺詐人因欺詐行為陷入認識錯誤、受欺詐人因認識錯誤作出意思表示。
本案某家具公司在“618”活動期宣傳“搶免單福袋”有獎銷售活動,設置免單規則為前5名下單,由此吸引消費者下單提高銷售額,但事后并未公布免單名單,且隨意變更免單規則,其宣傳的免單活動信息并不真實,欺詐故意明顯。小張被促銷活動吸引,下單前咨詢了具體免單規則并在當晚“神速”下單,可見小張對該免單活動具有較高期待,但反復追問未獲得免單名單且商家還改稱免單規則為隨機5名,不符合消費者的合理預期,可以認定小張因商家的行為陷入認識錯誤并作出了錯誤的意思表示。因此,本案商家虛構“免單”活動的行為已構成欺詐,小張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主張三倍賠償應予支持。
法官提醒
隨著互聯網技術的飛速發展和廣泛普及,網購極大地改變了人們的購物方式和消費習慣,“雙十一”、“618”更是引發了消費狂歡浪潮。然而,網購給消費者帶來實惠便利的同時,也帶來了諸多煩惱,虛假打折、虛構免單等消費陷阱層出不窮,如何維權成了“老大難”。
在參與各平臺優惠促銷活動時,消費者請務必擦亮雙眼、理性購物,認準正規平臺、證照齊全、經營時間長、信譽度高的商家,切勿盲目相信“一折秒殺”、“限時免單”等活動,下單前仔細辨別商品的來源、功能、質量及價格波動,詳細了解促銷活動具體方式、參與條件、兌獎方式等具體信息,警惕網上欺詐與虛假宣傳。如發現商家涉嫌虛假宣傳,可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此外,商家開展促銷活動,應當真實準確,清晰醒目標示活動信息,不得利用虛假商業信息、虛構交易或者評價等方式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欺騙、誤導消費者或者相關公眾。“一言為重百金輕”,通過虛假手段吸引消費者下單獲利不是長久之計,不但損害自身利益,還會觸及法律紅線!
來源:“江蘇高院”公眾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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