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泰一加重強奸案首次庭審】
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刑事26部于6月18日對文泰一及另外兩名被告進行首次公開庭審,三人被控違反《性犯罪特別處罰法》(加重強奸罪)。
庭審當天,文泰一身穿較為休閑的黑色服裝出庭,與另外兩名被告一同站立。自我介紹時,他表示:“我是作為歌手工作后被經紀公司開除的,現在只能靠兼職維持生活。”其律師補充稱:“目前,他在朋友的餐廳幫忙打工謀生。”
文泰一和兩名被告均對所有指控供認不諱,文泰一更直接表示:“我承認所有指控。”律師也承認罪行嚴重,但懇請法庭從輕處理,稱文泰一通過公設辯護人向受害者表達了誠摯歉意,且受害者已接受道歉。
檢方建議三名被告均判處7年有期徒刑,并要求接受強制性性犯罪治療計劃、公開個人信息,以及未來10年內禁止從事兒童相關工作。宣判庭定于7月10日舉行。
【韓國網友反應】
盡管文泰一看似表現出了悔意(后悔沒有做得更隱蔽,毀掉了自己的‘好生活’吧?),但韓國網友普遍對檢方求刑7年表示不滿,認為刑罰過輕,遠不能匹配罪行的嚴重性。
網友指出,此案系蓄謀已久,文泰一與同伙明知故犯。檢方也不支持“激情犯罪”一說,認為:“難以接受這是沖動犯罪的說法。根據聊天記錄,被告清楚受害者是外國人,并故意指示出租車在非犯罪現場的地方登記位置,以躲避追蹤。”
網友評論激烈:
“他又不是找不到女朋友,為什么要這樣做?只有一個原因 —— 他有強奸幻想。如果是輪奸,這肯定不是他第一次了。”
“罪行惡劣,在公開活動期間犯下。所有他的音樂都應該下架。即使只是伴唱,我也不想聽。”
“才判7年???”
“7年估計最多服5年。唉。”
“估計私了了,只判2到3年。惡心。”
“肯定不是第一次,可能很多一夜情,胡來沒人報案,才會升級成輪奸。”
“哇,7年監禁,真是令人震驚。”
“‘在朋友餐廳幫忙謀生’?他早賺那么多錢了,這算什么借口?惡心。”
“在俱樂部對外國游客犯下如此可憎的罪行,然后說‘謀生’?惡心至極。希望他在監獄里腐爛。”
“7年太短了。”
“只有7年?”
“他以為誰會同情他?大家都是靠努力工作養活自己。”
“這事真是傳奇各種意義上。”
“惡心死了。”
“更惡心的是他犯罪后還直播。”
“他簡直瘋了。”
“強奸判7年太輕了。”
“他就因為在餐廳工作就求情?真是……”
“金賽綸酒駕(沒有說酒駕不嚴重的意思),都被罵到體無完膚,連打工都沒辦法,無法維持生計,你這是嚴重強奸啊,怎么好意思裝可憐?”
你怎么看呢?
整體來看,韓國網民對案件判罰存在巨大爭議,普遍呼吁嚴懲罪犯,防止類似事件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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