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自:人民網-海南頻道
人民網海口6月19日電 (黃維)為激發市場活力、消費潛力,近日,《海南省引進市場化大型會議活動獎勵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實施細則》)印發實施,明確獎勵措施,支持引進市場化大型會議活動。
《實施細則》明確,支持符合以下條件的專業會議:由企業(機構)自籌資金市場化在瓊舉辦,且參會人數不低于2000人;聚焦經濟、科技、教育、社科等領域開展的專業會議,不包括聯誼、聯歡、團建、旅游等社交旅游類會議以及訂貨、招商、懇談等商務洽談類會議;島外參會代表不低于50%。此外,由財政資金支持舉辦的會議不予獎勵。
根據《實施細則》,符合支持條件的,將以事后獎勵方式,按照參會代表住宿酒店間/夜數對申報單位予以支持。其中,單次參會人數2000人~4000人,每間/夜獎勵100元;單次參會人數超過4000人,每間/夜獎勵200元;在5月至9月舉辦的,按上述標準上浮20%獎勵。
《實施細則》要求,每個會議獎勵金額最高不超過參會代表接待酒店住宿總支出的70%。申報單位應為舉辦會議的主辦單位,并具備以下條件:合法注冊登記,具備獨立法人資格;項目申報和舉辦期間,未被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或市場監管領域經營異常名錄。
符合條件的會議,登錄海南省惠企政策兌現服務系統進行申報即可。注意,申報單位要在會議舉辦前15個工作日進行備案申報,在會議結束后20個工作日內進行資金申報。
《實施細則》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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