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 2 月,廈門市湖里區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許歐凱(中)帶隊走訪轄區企業服務中心,調研企業需求。 受訪單位/供圖
記 者|田雄 □陳厚萱
責 編|張晶
通訊員|林姍 丁雅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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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福建省廈門市某物流集團及其21家子公司通過中國銀行廈門市分行向廈門市湖里區人民法院開具了一份額度為3000萬元的財產保全概括性反擔保函。這意味著,未來1年內,若這22家企業在湖里區法院涉訴,在該額度內法院將不再對其采取查封、凍結等傳統財產保全措施,而是以銀行信用擔保替代實物保全,既保障了債權人的合法權益,又避免了企業因資產受限而影響正常經營。
這是湖里區法院自2024年底創新推出財產保全概括性反擔保機制以來的一次突破性實踐,也是司法服務優化營商環境的生動縮影。
從“保全困境”到“雙贏解法”
在訴訟過程中,財產保全是債權人維護權益的重要手段,但對被保全企業而言,賬戶被凍結、資產被查封往往意味著資金鏈承壓、供應鏈受阻,甚至可能引發停工停產。湖里區作為廈門經濟活力核心區,企業密集、商事糾紛多發,如何在公正司法與企業生存發展之間尋求平衡,成為亟待解決的難題。
2024年6月,某建筑公司通過廈門市湖里區“親清一家人”企業服務平臺提出訴求:因多起訴訟案件面臨頻繁財產保全,企業經營賬戶反復被凍結,導致工程款支付延遲、供應商信任危機等問題,請求區政府協調湖里區法院使用“大保函”替代財產保全措施。這一訴求迅速引發湖里區法院關注。經調研發現,類似困境普遍存在,財產保全制度雖保障了債權人權益,但也不可避免對被保全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造成一定影響。
破局之道,在于創新。湖里區法院在區委、區政府支持下,聯動金融機構、企業代表,經過走訪調研、反復論證,以“信用前置+金融賦能”為核心,于2024年底推出全省首創的財產保全概括性反擔保機制。該機制允許信用良好的企業通過銀行等金融機構預先提供一定額度的反擔保,法院在額度內不再采取實物保全措施,而是向申請人出具《財產保全案件權利登記證書》(以下簡稱《權利登記證書》)。若被保全企業敗訴后未履行義務,則由擔保機構直接承擔反擔保責任,既保障執行效率,又為企業經營按下“保護鍵”。
從“單點解困”到“系統升級”
2024年11月底,湖里區法院收到某銀行為某建筑公司開具的首份額度為1.5億元、擔保期限為1年的反擔保函。同年12月初,珠海某公司因與該建筑公司存在合同糾紛,訴至法院并申請財產保全,湖里區法院經審查向珠海某公司發出首份《權利登記證書》,標志著這一創新機制正式落地。今年5月,廈門某物流集團及其21家子公司成功申請集約化反擔保函,標志著該機制實現從“1.0”到“2.0”的再次升級。
據湖里區法院相關負責人介紹,財產保全概括性反擔保機制的落地彰顯出兩大特點,一是信用紅利前置,從“事后救濟”到“事前防范”,將“企業信用”轉化為“真金白銀”。金融機構基于企業征信評估開具反擔保函,法院基于銀行信用認可不采取保全措施,債權人基于司法公信力接受權利登記證書,形成“企業-銀行-法院-債權人”的閉環信任鏈。該物流集團憑借59億元注冊資本和優質信用記錄,快速通過銀行審核,其子公司無需重復提交材料即可共享額度,真正實現“信用即資產”。
二是集團化擔保,一函多企,破解關聯企業“連環困局”。傳統保函僅針對單一企業,而該物流集團案例中,一張3000萬元反擔保函覆蓋22家關聯公司(含香港子公司),打破地域和法人界限,實現“額度共享、風險共擔”。對于這類業務多元、子公司眾多的企業集團,此舉避免了以往“一案一保、一企一函”的煩瑣操作,顯著降低司法成本和擔保費用。數據顯示,集團化模式可為企業節約30%以上的擔保成本。
把司法溫度轉化為發展動能
“以前賬戶動不動被凍結,供應商催款、員工工資發放都成問題。現在有了銀行的反擔保函,就像吃了定心丸,我們可以全力投入業務拓展。”廈門某物流集團公司負責人感慨道。該機制通過保全替代措施,保障了企業融資、投標、支付等核心經營功能。
記者獲悉,財產保全概括性反擔保機制運行以來,湖里區法院累計出具了8份《權利登記證書》,充分保障各方權益,真正實現雙贏多贏共贏。
收到首份《權利登記證書》的珠海某公司代理人由衷地說:“起初擔心沒有實物保全,債權會‘懸空’。但法官解釋,銀行的擔保比查封實體資產更可靠,執行時可以直接劃扣,且可避免被另案參與分配,可以說是獲得了100%的保障。”
湖里區法院相關負責人坦言,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財產保全概括性反擔保機制以企業信用為基礎,將“強制保全”轉化為“信用激勵”,引導企業加強自身信用建設,彰顯了司法的智慧與溫度,推動了社會信用體系的完善。
該負責人告訴記者,湖里區法院將不斷深化財產保全概括性反擔保機制創新,拓展適用范圍,逐步擴大適用規模,推廣到不同當事人、不同案件類型中應用,形成標準化操作流程和規范,為司法實踐提供有益的參考和借鑒。同時,強化數字賦能,建設財產保全概括性反擔保管理應用平臺,集成反擔保函開立、額度使用、案件監管等全流程電子化服務,強化數據互通和動態監管,降低司法成本、防控擔保風險,助力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
“司法改革沒有終點。我們希望通過這一機制,讓企業感受到法治不是冰冷的繩索,而是護航發展的溫暖之手。”湖里區法院相關負責人如是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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