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古代,走路和行車都有靠左的習慣。如果是多人一起出行乘車的話,坐在最左邊的一定是尊長;如果是步行,尊長走在前面、左面,地位稍微低的在右面,這樣做是為了保障尊長的安全。靠左走的明文規定首次出現是在唐代,當時像長安、洛陽這樣的大城市很繁華,每天出入城門的人絡繹不絕,這就很容易造成擁堵。為了解決這個問題,唐太宗時期規定出入城門“入由左,出由右”,這是我國首次對靠左走的明文規定,對后世影響很大。
改變始于清末。清朝末年,晚清政府成立了巡警部,顧問是一個洋人,頒布的交通規則是歐式的,從此靠左行駛改為靠右行駛。之后關于靠左行還是靠右行也出現過反復。
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美國援華汽車大量涌入中國,美國汽車都是左駕車,適用于靠右行駛的交通規則,為此國民政府花了大價錢來改裝成右駕車,光是改裝費就占車價的12%。又加之當時在中國的美軍對左行駛的規則不習慣,經常有美軍車肇事發生。
經過調研,國民政府制定了《改進市區及公路交通管理辦法》,自此“一律靠右”行駛的改革拉開帷幕,新交通法規于1946年1月1日開始實行。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沿用了靠右行駛的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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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節選自《百科知識》雜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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