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圖片系AI生成,與內容無關)
作者 | 鄒成效
今天看了一個很有意思的法治新聞。
6月19日,北京王奕律師發視頻稱,我的當事人在拆遷案里想調取一些政策和批文,于是向政府申請信息公開,結果政府在回復函里稱:超過一百頁不到二百頁,收費20元一張紙,超過二百多頁收費40元一張紙,而我們要調取的材料超過一千多頁,如果要查看得先付5萬多元。
王奕律師律師在視頻中質疑收費過高,政府變相抬高信息公開的門檻。
因為我主要辦理刑事案件,從檢察院、法院調取案件相關材料幾乎都是免費,而我也沒有接觸過申請政府信息公開,所以我自然而然地就認為,政府打印A4紙,就算按照民間文印店的收費標準,最多也就是0.5元至1元一張。
王律師視頻里遇到的情況:“超過一百頁不到二百頁,收費20元一張紙,超過二百多頁收費40元一張紙”,確實已經是貴到離譜了。
如果這種價格出現在私人文印店,那一定是要報警的。
我想當然地認為,王律師的推測很有道理,這一定是當地的地方政府,出于保護主義,故意用這種方法變相抬高信息公開的門檻,刁難人民群眾實現合法訴訟權利。
這樣的行為,應當予以揭露曝光,并督促其調整。
那么,申請政府信息公開規定的合法收費是怎樣的呢。
我特地查了國務院辦公廳于2020年11月發布,2021年生效的《政府信息公開信息處理費管理辦法》( 國辦函〔2020〕109號 )
第五條 按量計收適用于申請人要求以提供紙質件、發送電子郵件、復制電子數據等方式獲取政府信息的情形。相關政府信息已經主動對外公開,行政機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三十六條第(一)項、第(二)項的規定告知申請人獲取方式、途徑等的,不適用按量計收。按量計收以單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為單位分別計算頁數(A4及以下幅面紙張的單面為1頁),對同一申請人提交的多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不累加計算頁數。
按量計收執行下列收費標準:
(一)30頁以下(含30頁)的,不收費。
(二)31—100頁(含100頁)的部分:10元/頁。
(三)101—200頁(含200頁)的部分:20元/頁。
(四)201頁以上的部分:40元/頁。
查詢結果讓我目瞪狗呆。
原來,這么高的收費,本就是國務院的規定。
當地政府并不是特地為難王律師和她的當事人,也沒有任何刁難的意思。
顯然,王律師誤會了,
當地政府只是忠實執行國家規定而已,并不是針對她。
那為什么申請政府信息公開要設定這么高的收費呢?
我又特地查找了國務院辦公廳于2021年1月28日發布的 《政府信息公開信息處理費管理辦法》解讀。
《管理辦法》將規范、約束不合理、不合法的訴求。出臺《管理辦法》不是設立新的收費項目增加政府收入,而是針對實踐中較為突出的少數人濫用權利問題確立制度調節手段,有效引導、規范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為。實踐中,由于申請政府信息公開成本較低,少數申請人多次、反復提起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為高發,特別是個別申請人圍繞房屋拆遷、環境保護、土地征收等事項提起數百件、數千件,甚至上萬件申請。這些申請雖然有相關規定作為依據,但申請人的目的并不在于獲取相關信息,而是希望借此解決其它相關問題。這一方面造成了資源的浪費,另一方面也嚴重影響了行政機關正常工作秩序。
明白了,原來設置 這么高的收費,就是為了防止“較為突出的少數人濫用權利”。
簡單點說,就是防止刁民搞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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