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14日那個周日下午,廣東艾卓精密制造有限公司副總劉勇軍干了一件“不尋常”的事——他臨時頂替本應送貨的員工,親自帶著4名工人跑到深圳光明區一處公交站臺項目現場卸貨。可誰都沒想到,這趟臨時頂班,竟讓他再也沒能回家。
當時卡車停的位置就埋下了禍根。車子橫在中間高、兩邊低的斜坡路上,貨廂里裝的巨型玻璃(每塊長3.8米、重150公斤)全堆在一側,把車身壓得歪斜。工人解開固定玻璃的綁帶后,劉勇軍和其他兩人站在車下準備接應。可就在有人動手去搬最外層玻璃的瞬間,里層三塊玻璃突然“嘩啦”一聲整體傾倒!另外兩名工人反應快躲開了,可劉勇軍站的位置太要命——正對玻璃倒下的方向,被150公斤的“玻璃墻”直接拍在瀝青路面上。
事后調查還原的真相更讓人揪心:這場悲劇原本可以避免。按計劃本該是另一名員工柳廣緣來送貨,可副總劉勇軍臨時把他調去干別的,也沒和施工方打招呼就自己帶人上了陣。更關鍵的是,卸貨時既沒用專業設備固定玻璃,也沒人意識到斜坡停車有多危險。官方通報直指核心:公司安全責任根本沒落實! 但凡提前培訓過卸貨規范,或者檢查過作業流程,這場慘劇可能就不會發生。
最終,事故被定性為“一般生產安全責任事故”,直接經濟損失高達260萬元。責任追究也很明確:劉勇軍本人因違規站位擔主責,但人已離世不予追責;公司老板柳快良因管理失職要吃罰單;就連分包單位深圳東馳公司也被揪出“把活包給沒資質的施工隊”的問題。
這場事故撕開了企業安全管理的遮羞布——副總“頂班”看似負責,實則是安全培訓缺失的體現;層層分包壓低成本,最終卻用生命買了單。當管理者都站在了危險作業第一線,誰還能守護安全底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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