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內首個市州落地的實施細則。
中房報記者 趙春林 湖南報道
在“五一”、國慶、夏季和冬季房交會等重要時間節點,對在郴州市中心城區購買新建商品住宅的,按實際所繳納契稅額的50%給予補貼……
6月19日,湖南省郴州市出臺《關于促進郴州市房地產平穩健康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從支持購房、扶持房企、加快去庫存、激發市場活力、盤活存量和優化供給五個方面,推出18條政策措施,促進房地產業平穩健康高質量發展。
這是自5月28日湖南省住建廳等9部門發布《湖南省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若干措施》(簡稱樓市“湘十條”),著力促進住房領域消費以來,湖南省內首個市州落地的實施細則。
在加大購房政策支持方面,郴州市實施購房補貼政策。在“五一”、國慶、夏季和冬季房交會等重要時間節點,對在郴州市中心城區購買新建商品住宅的,按實際所繳納契稅額的50%給予補貼;對在郴州市中心城區購買新建商品非住宅的(含商業、公寓、辦公、車庫/位等),按實際所繳納契稅額的20%給予補貼;對二孩及以上且子女未成年家庭在郴州市中心城區購買新建商品住宅的,按實際所繳納契稅額的60%給予補貼。
同時,該市對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不再區分首套、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統一調整為15%。不再區分單、雙繳職工的貸款額度,放寬住房公積金貸款和提取條件。
在加快推進商品房去庫存方面,郴州市不僅推動國有企業以合理價格收購存量商品房,主要用作配租型保障性住房,還積極探索和試行房票安置。
在推動城中村改造、危舊房改造等城市更新過程中涉及被征拆居民安置的,該市將按被拆遷人自愿選擇原則,鼓勵采用房票等貨幣化安置。被征收人購買存量商品房,可用房票抵扣購房款,不足部分由被征收人自行支付,逐步將拆遷補貼等各類現有財政補貼以房票的方式兌現。
除了有效盤活存量,郴州市還優化供給,科學把控用地供應。
該市將以“去化周期”為風向標,統籌安排市城區商業、居住用地供應的規模、布局和結構,優先供應區位、景觀、基礎設施配套等條件較好的地塊。
郴州市規定,新出讓的商業、居住用地,土地出讓競買保證金按以下標準繳納:出讓起始價1億元(含)以下的,不低于50%;出讓起始價 1億元至2億元(含)的,不低于40%;出讓起始價2億元以上的,不低于30%。土地價款分期繳納規則如下:土地價款1億元(含)以下的,簽訂合同后30日內繳納 50%,60日內繳清余款;土地價款1億元至3億元(含)的,簽訂合同后30日內繳納1億元且不低于成交價 50%,1年內繳清余款;土地價款3億元以上的,簽訂合同后30日內繳納成交價的50%,1年內繳納至3億元,經市本級土地供應專題會議同意,可在2年內繳清余款。
郴州市位于湖南省東南部,旅游資源豐富,被譽為粵港澳“后花園”。
近年來,郴州市常住人口持續減少,影響了樓市的有效需求。2024年末,全市常住人口457.78萬人,在上年減少3.63萬人的基礎上繼續減少了2.27萬人。
《郴州市2024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稱,2024年全市房地產開發投資128.95億元,比上年下降16.5%;商品房銷售面積312.91萬平方米,下降14.7%;商品房銷售額150.43億元,下降14.0%。到2024年末,郴州市商品房待售面積上升至45.46萬平方米,比上年末增長了18.4%。
安居客房價數據顯示,今年以來,郴州市新房價格暫未止跌回升,目前新房均價5285.67元/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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