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乙水
●編輯|局某
一起發生在城市里的意外交通事故,急剎聲、撞擊聲、混著餐盒傾倒的悶響,相撞的雙方都倒在路邊,類似的場景,每天都在不同的城市高頻重演。
據國家統計局2024年抽樣調查顯示,全國約有1.7億人以電動車作為主要交通工具,很多人用電動車往返工作和生活的兩點一線,其中外賣騎手,更是靠電動車實現“用速度換金錢”的典型。
外賣騎手的工作機制,注定需要讓他們在限定之間內賭命狂奔,緊迫的派送時間和超時的壓力,會造成電動車事故風險頻發,而每場和外賣騎手相關的意外,都是效率之下的代價。
在騎手電動車故事頻發的今天,大多數人仍不知道應當怎么維權,不知道騎手和行人之間,究竟哪一方應當為傷損買單。
然而,在每一個具體的事故案例之中,受害者只有普通人。
被撞半年后,
未完成的賠償和被擱置的生活
2024年11月29日中午,小冰騎著電動車在臨近家門的最后一個路口左轉時,從左后方突然沖上來一輛外賣電動車,回過神來以后,她已經連人帶車都躺在路上。
“當時我人已經懵了,那個外賣騎手把我扶起來,上來第一句是指責我為什么不看后面。”
小冰腳踝上被撞了個大包,坐在路牙邊還不太清楚發生了什么,騎手急匆匆問詢了幾句她有沒有事,緊接著就說自己要急著送餐要先走。小冰沒能在當場攔住要去繼續送餐的騎手,只在慌亂中給車拍了張照片,再主動要了一個騎手的電話號碼。
坐在路邊,上網搜了一下遇到這種情況應該怎么辦后,就報了警在原地等待交警過來處理,與此同時,她腳踝上的大包開始愈加疼痛。
通過交警撥打騎手電話后,才發現騎手給小冰留的電話是錯的,聯系不上騎手。雖然拍下了車牌號,但以當時的情況,交警沒有暫時權利直接根據車牌號找人。
如果聯系不到這個人就無法立案,是小冰在事故維權過程中,遇到的第一道阻礙。
她只能憑借記憶中騎手車后黃色外賣箱的信息,找到對應平臺,試試看能不能找到騎手。期間小冰去到醫院急診鑒傷,診斷為左踝韌帶損傷、巨?前韌帶撕裂。
醫院建議小冰動手術,幾番考慮下,她還是決定保守治療。
為了生活奔波且毫無防備的普通人,哪怕一場輕微的相撞事故,都能將工作和生活徹底打亂。
事故發生當時傷情輕微,不代表后續沒有問題
再通過送餐時間、路徑找到騎手的時候已經是晚上,小冰和騎手一起去了交警大隊。在責任認定書出來前,肇事騎手還是堅稱自己無責,至于之前留錯的手機號,騎手給出的解釋是冰冰自己記錯了。
最終責任認定書給出了騎手全責,小冰無責的判定,騎手當即告訴她“我沒錢,你有事一切走保險。”
至此之后,小冰的工作停止了一個月,誤工費、醫療費、車損物損都是實打實的支出,整個過程也只能先都由小冰全程自付。
“保險一開始給出的理賠方案是80%,我和保險在醫藥費上其實也是拉扯了幾次,最終決定保險賠90%,騎手付額外的部分,當時騎手也同意了。”
事故發生5個月后,小冰經過漫長的鑒傷、申請工傷、康復、收集車損物損維修清單發票后,最終通過保險拿到了90%的賠償,只是不在保險范圍內的支具費、交通費需要向騎手追討。就是這一千塊的賠付,小冰始終沒有等來下文,最終選擇起訴騎手。
這位撞了小冰的全責騎手年齡偏大,看起來和她父母是同輩人,她能理解對方有一定生活上壓力,但也想要爭取自己的合法權益。但事發后半年,小冰還是沒能獲得全額賠付。
“該找誰要賠償”是大多數維權者都想問的問題
觀察相似事件,維權時間過長是外賣電動車事故中的共通性。
保險賠付范圍有限、被撞者在平臺、保險、三方公司之間踢皮球的隨著事故頻發,也開始變得更加常見。
在互聯網分享貼文的評論區中,同一批交通事故的維權者中,大家會將已經收到保險賠付的人常被稱為“幸運者”,顯然,遲遲沒有收到賠付、甚至維權無門的情況更為普遍。且在一些案例中,維權成本早已超過賠償本身。
維權迷宮:從流程到博弈的現實困境
“在一場事故中,不管被撞一方是什么身份,需要維權的一定是受傷的一方。”
覆蓋三個省份的法律服務團隊主任黃露露,每個月都要經手一定數量的交通事故維權案件。
在正常的維權流程中,根據人損和車損物損得到的鑒定結論,無非就是兩個處理策略,一個是理賠,雙方和解,就同一場事故看雙方能不能在賠償方案、付款時間等等約定上達成一致。
如果無法達成一致,就導向第二個方案,起訴。
工傷鑒定在事故賠償中是至關重要的一環(圖源:受訪者)
黃露露團隊近期接手兩輛電動車相撞的案件,其中一方就是外賣騎手,另一方電動車上是駕駛員加一名王姓乘客。
王姓乘客在事故后,腳踝關節處骨折,打了內釘,且六個月后依然影響活動度,經過鑒定已經達到“人身損害十級”的標準,光傷殘賠償金就達到了十萬出頭。
黃露露提到,維權的過程中,每個人會因為角色和立場不同,在自身立場上對責任進行推諉。
所以即便平臺和第三方公司為肇事騎手投了騎手險,也很可能用免責條款來盡可能的少賠,以及把一部分責任推給投保人的騎手一方。
作為維權要求賠償的一方,首先一定是希望賠償金能到位,而為了能實現賠償金到位,需要被告有一定的賠償能力,所以黃露露的服務團隊在這場事故中,選擇起訴了五個被告。
第一個是駕駛電動車的騎手,第二是電動車的商業第三者責任險,第三是互聯網服務人員意外傷害保險,第四是和騎手的第三方公司,第五是和騎手有勞務關系的美團平臺。
“有了5個被告,雖然在庭審過程中會相互推諉,但這樣官司打贏了,付款的結果會比讓其中某一方承擔更好一些,我們也是盡可能希望讓更有能力的被告來賠償。”
這起電動車交通事故案件最終獲賠19.6萬元,全部由保險公司承擔。
“外賣平臺在整個過程中只是提供一個供各方達成交易的平臺,騎手屬于第三方,在履行職務中發生事故所承擔的賠償責任,也就需要用人單位來承擔。”
黃露露所在團隊負責處理在事故發生后
至開庭前的工作(傷情鑒定、證據收集等)
黃露露透露,發生此類事故后,無論被撞的一方還是行人,常常都不完全清楚保險的理賠范圍。
平臺推向第三方,第三方推向保險,保險不配合,常常是普通人陷入維權迷宮的主要原因。
法律從業人員觀察下,如果沒有專業律師團隊對整個案件進行梳理,根據事故過程、買保險的過程、相應證據材料去層層確認,普通人很容易被看似合情合理的拒賠理由擊退。
“很多騎手,甚至第三方公司去買保險的時候,都沒有對保險免責條款認真分析確認,這些分別是什么意思,條款具體要結合什么場景,所以即便騎手是肇事方,也是受害人,畢竟他的保險沒有被得到保險。”
騎手在發生事故后的“一切走保險”,很有可能是被承諾過的保障,是騎手心中發生事故后的唯一應對方案,畢竟每天都能從后臺看到有扣掉一份保險錢。
從個體維權到制度重構
當下因非機動車交通違法引發交通事故維權的群體,已經不算少數,其中外賣快遞配送人員在其中,占了相當大的比重。
據上海交警微發布數據總結,2025年5月期間,一周內快遞外賣違法總數就萬起,宏觀數據下的具體事故,都直觀變成傷情鑒定窗口排起的長隊。
圖源:第4焦點上海交警微發布
外賣平臺的用工模式模糊化,讓很多被撞的普通人不知道怎么維權,生活在鑒傷、復健、起訴、開庭、等待賠償中反復失序,維權的經濟成本和時間成本對每個普通人來說都很沉重。
更沒有一個騎手愿意發生事故,他們的日常工作,原本就是在算法和限時中的一場重壓競速賽,即使在發生事故后也更擔心能不能把餐送完,平臺和公司他們承諾的保險,是眾多騎手的唯一保險絲。很多人甚至不知道保險之外還有自付賠償,一場輕微的交通事故賠償也能耗掉他們一周的辛苦錢。
在一場事故中,責任分配和賠償都是明確的,是被寫上白紙黑字的,但到底誰才該為這些事故負責?而在這個問題之上,更重要的,是外賣配送制度需要怎樣被優化、需要平臺和第三方公司進行怎樣的監管、如何體系性的從源頭控制,才能這類交通事故少發生。
直至今天,騎手還是在為沖單量冒險違規,被撞者同樣因多方推諉陷入維權泥潭。
兩者本質上都是外賣平臺“效率至上”規則下的犧牲品,區別在于前者用生命換生計,后者用時間換公道。
在這些交通事故中,無論是被撞者還是肇事者,都只有賠償沒有贏家。
*本文受訪人均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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