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全國企業破產重整案件信息網發布無錫尚德太陽能電力有限公司預重整案 關于公開招募和遴選預重整投資人的公告。
本次招募重整投資人,要求意向投資人或其控股股東應具備足夠的資金實力參與預重整投資,意向投資人或其控股股東為法人或非法人組織的,實繳注冊資本應不低于人民幣5億元,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的合并口徑凈資產規模應不低于人民幣100億元,資產負債率不高于70%。
意向投資人或其控股子公司(持股比例≥67%)需承諾在無錫市新吳區成立子公司作為直接投資主體,實繳注冊資本應不低于人民幣3億元。
根據公告,2025年5月26日,無錫市新吳區人民法院(以下簡稱“新吳法院”)作出(2025)蘇0214破申37號《決定書》,對無錫尚德太陽能電力有限公司(簡稱“無錫尚德”)進行預重整。同日,新吳法院作出(2025)蘇0214破申37號《預重整管理人確定書》,指定北京植德律師事務所和江蘇漫修(無錫)律師事務所共同擔任預重整管理人。
公告披露,無錫尚德成立于2001年1月22日,專注于太陽能電池片及組件的研發與生產,是最早成立的光伏產品制造商之一,現已建有9條光伏組件產線,產能5.50GW。
具體如下:
無錫尚德太陽能電力有限公司預重整案
關于公開招募和遴選預重整投資人的公告
2025年5月26日,無錫市新吳區人民法院(以下簡稱“新吳法院”)作出(2025)蘇0214破申37號《決定書》,對無錫尚德太陽能電力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無錫尚德”或“公司”)進行預重整。同日,新吳法院作出(2025)蘇0214破申37號《預重整管理人確定書》,指定北京植德律師事務所和江蘇漫修(無錫)律師事務所共同擔任預重整管理人。
為順利推進無錫尚德預重整工作,改善和提升公司持續經營和盈利能力,維護和保障債權人公平受償權益,預重整管理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及相關法律、司法解釋的規定,決定公開招募預重整投資人。現就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無錫尚德公司概況
無錫尚德成立于2001年1月22日,專注于太陽能電池片及組件的研發與生產,是最早成立的光伏產品制造商之一,現已建有9條光伏組件產線,產能5.50GW。
二、招募目的
本次招募預重整投資人的目的在于通過引入具備產業協同能力和資金實力的投資人,依法推進完成無錫尚德的預重整及重整工作,借助預重整投資人在資金、管理、產業、市場等方面的綜合優勢,有效整合產業資源、化解債務風險,優化資產結構、債務結構、股權結構和公司治理結構,最終打造資產質量優良、股權結構合理、治理結構完善、具備持續經營能力和盈利能力的公司,依法保護債權人、職工等相關主體的合法權益。
三、報名須知與資格條件
(一)報名須知
1.本公告內容對全體/任一意向投資人同等適用。
2.本公告不構成要約,不具有預重整/重整投資協議的約束效力。
3.本公告所述信息僅供意向投資人參考,并不替代意向投資人盡職調查,預重整管理人不承擔任何擔保責任和瑕疵擔保責任。意向投資人如需開展盡調或進一步了解情況,需在提交報名材料時同步提交保密承諾書,預重整管理人將在資格篩查通過后統一安排。
4.預重整期間預重整投資人招募和遴選的效力延續至無錫尚德的重整程序,無錫尚德正式進入重整程序后原則上不再另行招募重整投資人,預重整投資人將直接成為重整投資人。重整投資人應當遵守預重整期間所簽訂的預重整投資協議的約定。
5.本公告解釋權歸屬于預重整管理人,由于各種因素可能導致的不可預期變化,預重整管理人可以根據需要變更招募公告的有關內容及時間安排。參與招募的意向投資人提交報名材料即視為無條件接受可能的變化,并根據預重整管理人的安排配合相關招募工作。如有變化,以預重整管理人的通知為準。
(二)資格條件
為保障無錫尚德預重整和重整工作順利進行,化解無錫尚德的債務危機,實現無錫尚德未來的可持續發展,報名參選的意向投資人需要具備以下條件。
1.主體資格要求。意向投資人應為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設立并有效存續的企業法人或非法人組織,不接受自然人報名。意向投資人應具有較高的社會責任感和良好的商業信譽,近三年無重大違法、違規行為,未被列入限制高消費、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不屬于失信聯合懲戒對象,未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
2.決策程序要求。意向投資人應具備清晰的內外部決策流程,能夠高效完成相應的談判和決策工作,能夠在合理的時間內完成預重整/重整投資。
3.資金實力要求。意向投資人或其控股股東應具備足夠的資金實力參與預重整投資,意向投資人或其控股股東為法人或非法人組織的,實繳注冊資本應不低于人民幣5億元,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的合并口徑凈資產規模應不低于人民幣100億元,資產負債率不高于70%。意向投資人應能夠出具相應的資產證明或其他履約證明,明確投資資金來源,且應合法合規。
4.投資主體要求。意向投資人或其控股子公司(持股比例≥67%)需承諾在無錫市新吳區成立子公司作為直接投資主體,實繳注冊資本應不低于人民幣3億元。
5.行業背景要求。如意向投資人或其所屬集團在光伏相關產業領域具備產業配套優勢、要素成本優勢等戰略優勢或豐富產業經驗,可基于無錫尚德的現有資源稟賦在產業、市場賦能方面最大化公司產業價值,或者具備與公司主營業務或未來規劃業務相匹配協同的經驗、技術、資源,或者能夠提供產業協同、業務資源等方面支持,即具有產業協同性的,同等條件下將被優先考慮。
6.投資經驗要求。意向投資人或其所屬集團如具有參與光伏企業重整、債務重組、紓困或并購的項目經驗,同等條件下將被優先考慮。
7.聯合體(如有)要求。兩名或兩名以上的企業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可組成聯合體參與投資,需要說明每個成員所充當的角色、分工職責、權利義務安排等情況,需明確聯合體牽頭投資人。聯合體中,至少牽頭投資人應符合上述全部資格條件。牽頭投資人應承諾對聯合體其他成員的投資義務承擔連帶/兜底責任。牽頭投資人一經確定后,未經預重整管理人許可不能更換;牽頭投資人未通過資格審查或退出本次招募的,視為聯合體未通過資格審查或退出本次招募。在提交《預重整投資方案》之前,聯合體可自行根據需要調整其他投資主體的成員結構,調整后的聯合體需根據預重整管理人的要求補充相關材料。在提交《預重整投資方案》之后,聯合體需要調整其他投資主體成員結構的,需提前取得預重整管理人同意。未經同意自行調整成員結構的,視為自行放棄或主動退出本次招募,且該聯合體已繳納的保證金不予退還。
8.其他。預重整管理人根據預重整和重整工作需要認為應符合的其他條件。
四、招募流程
(一)報名
1.報名時間。意向投資人應于2025年7月21日17時前(預重整管理人有權視情況決定是否延長報名時間),通過現場提交或郵寄方式向預重整管理人送達紙質版報名材料,報名材料一式十份(以郵寄方式送達的,送達時間以郵件回執上注明的收件時間為準),同時發送報名材料電子版(紙質版的彩色掃描件,需注明與紙質版內容一致)至預重整管理人電子郵箱或存入U盤與紙質版一并提交。意向投資人應確保電子版和紙質版內容一致,如不一致的,以紙質版為準。
2.報名地點及聯系人
(1)報名地點及郵寄地址:無錫市新吳區新華路12號
(2)電子郵箱:wxsdglr@163.com
(3)聯系人:闕律師、邱律師
(4)聯系電話:18036889451、18036890391
3.報名時需提交的材料
(1)報名意向書(原件蓋章簽字,見附件1)。
(2)承諾函(原件蓋章簽字,見附件2)。
(3)意向投資人基本情況介紹,包括但不限于:企業在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登記的基本信息、歷史沿革、股權結構、組織架構、實際控制人情況;近三年主營業務情況和主要財務數據,以及意向投資人認為需要介紹的其他基本情況。
(4)意向投資人的主體資格及授權委托證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營業執照(復印件蓋章)、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身份證明文件(原件蓋章,見附件3)、授權委托書(原件蓋章簽字,見附件4)及受托人身份證明材料(如有)。
(5)意向投資人的資金實力證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意向投資人最近一個會計年度合并口徑經審計的資產負債表。因成立時間較短沒有年度財務數據的,應提供控股股東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的合并口徑財務報表。如意向投資人確因內部審批原因或管理、監管要求在報名時暫無法提供財務報表,可就財務情況提供說明并承諾其真實性。
(6)意向投資人或其所屬集團具有的光伏產業配套優勢、參與光伏企業重整、債務重組、紓困或并購的項目經驗證明材料(如有)。
(7)如以聯合體參與報名的,聯合體各成員均需準備前述材料,由牽頭投資人統一提交。此外,還需要提供一份關于聯合體的介紹文件(聯合體成員均需加蓋公章或簽字捺印),介紹各聯合體成員的角色分工以及聯合體在為無錫尚德提供資金支持、開展合作和助力業務發展等方面的綜合優勢。牽頭投資人承諾對聯合體其他成員的投資義務承擔連帶/兜底責任。
上述報名材料應加蓋意向投資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簽字/簽章。意向投資人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交完整報名材料的,預重整管理人有權不予接收或要求補正。
意向投資人應確保提交的報名材料和相關信息真實準確,不得提供虛假材料。意向投資人報名參與預重整投資人遴選的,視為已經獲得內部有權機關的決策批準。意向投資人提交的報名材料存在虛假情況或實際未獲內部有權機關決策批準的,預重整管理人有權取消其競選資格并依法追究其對預重整/重整工作造成的損失。
(二)初步篩選
預重整管理人將對意向投資人提交的報名材料進行形式審查,形式審查通過的,即為通過初步篩選;提交的報名材料存在缺失、遺漏的,預重整管理人將通知補正,并給予5天的補正期,預重整管理人會將初步篩選結果通知各意向投資人。盡職調查期間不因對報名材料的補正而延長。
(三)繳納保證金
通過資格審查的意向投資人應于收到預重整管理人通知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向預重整管理人指定賬戶(預重整管理人后續將向意向投資人發送賬戶信息)繳納保證金人民幣5,000萬元(大寫:伍仟萬元整),并備注付款事由“無錫尚德預重整投資意向保證金”。
以聯合體方式報名的意向投資人,由牽頭意向投資人負責保證金的內部匯集和繳納。未按期足額繳納保證金的,預重整管理人有權取消其參選資格。
(四)盡職調查
1.通過資格審查的意向投資人,在足額繳納保證金及簽署相關保密文件后,由預重整管理人安排開展盡職調查,預重整管理人將協調無錫尚德積極配合。所有意向投資人的盡職調查應當不晚于2025年7月31日完成(該時間要求不因意向投資人繳納保證金的具體時間而延長)。
2.意向投資人可自行或委托中介機構開展工作,并自行承擔因開展盡職調查所需的費用。意向投資人對因使用盡職調查結果而形成的風險承擔全部責任。同時,預重整管理人有權向意向投資人進行反向盡職調查,意向投資人應予配合。
3.盡職調查階段,通過資格審查的意向投資人可以通過吸收新成員或調整現有成員結構的方式來提高競爭力,也可以與其他通過資格審查的意向投資人自行磋商調整成員結構。聯合體成員調整后,已報名的成員需提交新的報名意向書,新加入的成員仍應提交全部報名材料。
4. 意向投資人應嚴守保密義務,不得將所取得的任何信息用于參與預重整投資人招募之外的任何目的。
(五)提交投資方案
1.意向投資人應當按預重整管理人要求,在規定期限內提交切實可行且具備約束力的《預重整投資方案》,內容應當包括但不限于:投資人介紹、擬投入的資金/資源及來源、報價依據、產業整合計劃、市場賦能優勢介紹、經營方案、出資人權益調整方案、償債方案、職工安置方案、資產處置方案(如有)及其他與投資相關的條款和條件等。具體要求以預重整管理人另行通知為準。
2.意向投資人應當在2025年8月11日17時前將《預重整投資方案》紙質版(一式十份)密封提交至預重整管理人處,并將《預重整投資方案》電子版存放于專用U盤,與紙質版一并密封提交,意向投資人應在密封處加蓋騎縫章。意向投資人應確保電子版和紙質版內容一致。根據各意向投資人編制《預重整投資方案》的情況,預重整管理人可以適時調整《預重整投資方案》最晚提交期限。在遴選評審會召開之前,意向投資人不得提前向預重整管理人電子郵箱發送電子版,否則預重整管理人有權取消其參選資格。
(六)評審機制及流程
本次預重整投資人遴選將組建評審委員會,在法院的監督指導下,根據意向投資人提交的各項材料進行綜合評定,具體評審工作安排將另行通知。
若僅有一名意向投資人或投資人聯合體提交《預重整投資方案》,則預重整管理人將組織通過商業談判方式確定預重整投資人;若未能達成一致,預重整管理人將視情況重新遴選。
(七)簽署協議
1.預重整管理人將在預重整投資人遴選結果產生后以電子郵件形式向預重整投資人發出《確認函》,確認其預重整投資人身份。預重整投資人應當在預重整管理人要求時間內與相關方簽訂預重整投資協議。
2.若預重整投資人未能在預重整管理人要求的期限內簽訂相應投資協議,預重整管理人有權取消其預重整投資人資格,并另行確定預重整投資人。如果由此給無錫尚德及預重整管理人等造成損失的,未按期限簽訂投資協議的預重整投資人應依法承擔損失賠償責任。
(八)保證金的處理
1.意向投資人在支付保證金之后、參與預重整投資人評審之前,以書面形式通知預重整管理人放棄預重整投資人競選資格的,或意向投資人參與評審但未被確定為預重整投資人的,預重整管理人將在收到書面通知或遴選結果確定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無息返還其已支付的保證金。
2.意向投資人經評審被確定為預重整投資人后,意向投資人支付的保證金自動轉化為投資保證金(不計息)。意向投資人被確定為預重整投資人后拒絕或未按時簽訂預重整投資協議的,拒絕按照預重整/重整投資協議的約定支付投資款或不履行預重整/重整投資人相關義務的,已支付的投資保證金不予退還。新吳法院裁定受理無錫尚德重整且批準無錫尚德重整計劃草案后,預重整投資人支付的投資保證金自動轉化為重整投資款(不計息)。
3.若意向投資人以聯合體方式報名,在支付保證金時,由牽頭意向投資人負責保證金的內部匯集和繳納。聯合體在支付保證金之后、被確定為預重整投資人之前,有聯合體成員退出聯合體的,其對應份額的保證金退還與保證金份額比例分擔等保證金相關事宜由聯合體成員內部自行協商解決,并統一由牽頭意向投資人向預重整管理人對接,擬退出的聯合體成員不得向預重整管理人要求返還保證金。如牽頭意向投資人退出聯合體,視為聯合體放棄預重整投資人競選資格。如需更換牽頭意向投資人,應當經預重整管理人許可。
五、遴選機制
本次招募遴選設評審委員會,負責對意向投資人進行評審,評審委員會將根據報名機構提交的申報材料進行綜合評定,評審結果將報告新吳法院。具體評審時間、方式將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后另行通知。
由于各種因素可能導致的不可預期變化,預重整管理人可以根據需要變更招募公告的有關內容及時間安排,參與招募的意向投資人需無條件接受可能的變化,并根據預重整管理人的安排配合相關招募工作。如有變化,以預重整管理人的通知為準。
本次預重整為法院正式受理重整、批準重整計劃的前置程序,不代表法院最終受理對無錫尚德進行重整的申請,不代表無錫尚德正式進入重整程序。后續重整申請能否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計劃能否最終得到法院裁定批準尚具有不確定性,請意向投資人注意相關風險。
特此公告。
附件:1.報名意向書
2.承諾函
3.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身份證明書
4.授權委托書
無錫尚德太陽能電力有限公司預重整管理人
2025年6月20日
來源:全國企業破產重整案件信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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