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華大學經管學院院長曹玉磊”?假的。6月23日,大皖新聞記者從清華大學經管學院獲悉,該學院院長是白重恩教授。那么,曹玉磊到底是誰?
企業發文稱“清華大學經管學院院長曹玉磊”參加活動
6月22日,一家名為“海寧上川商務發展有限公司”的微信公眾號發布題為《清華大學經管學院浙江分院正式揭牌 賦能浙企高質量發展》的文章。文章稱,6月22日上午,清華大學經濟管理學院浙江分院簽約授牌在海寧上川商務有限公司舉行。儀式中,清華大學經管學院院長曹玉磊與桐生文化董事長陶云峰完成戰略簽約與分院授牌。
大皖新聞記者查詢發現,5月2日,一家名為嵊州市中誠保安服務有限公司的公司發布題為《清大經管學院曹玉磊院長到公司考察指導》。文章第一段提到,2025年4月28日清華大學經濟管理學院執行院長曹玉磊一行蒞臨嵊州市中誠保安服務有限公司考察指導工作,受到了公司領導的熱烈歡迎。
此外,在一篇名為《清大高級工商管理(建筑業)總裁研修班32期結業典禮圓滿落幕》的文章中,曹玉磊是清大經管院長。這篇文章提到,“曹玉磊”出席的“清大高級工商管理(建筑行業)總裁研修班”學習費用為62000元。費用涵蓋課程學習、講義、建立檔案、學員證、學習用品等各項費用。
當事人:清大經管與清華大學經濟管理學院不是一回事
曹玉磊到底是誰?大皖新聞記者注意到,在名為“清大經館”的微信公眾號中,多篇文章提到,曹玉磊是清大經管執行院長。
天眼查顯示,曹玉磊是北京清大聚力科技控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及股東,曾是北京清大縱橫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股東。
對此,6月23日,大皖新聞記者聯系到曹玉磊本人。對方告訴記者,他是清大經管執行院長,和清華大學經濟管理學院沒有關系。記者質疑這兩個名稱高度重合,曹玉磊稱,“清華大學經濟管理學院和清大經管不可能重復”。
曹玉磊稱,6月22日他去海寧參加了在上述公司舉行的活動。但是對于該公司發布文章提到他是清華大學經管學院院長,曹玉磊自稱,“是寫錯了,昨天晚上我已經找他們了,撤掉這篇文章,現在我在和他們交涉處理此事。”
同時對于上述嵊州市中誠保安服務有限公司的公司發布“清華大學經濟管理學院執行院長曹玉磊”的信息,曹玉磊回應稱,“他寫是他寫,我沒讓他寫,我也不知道什么情況。”
“清大經管是我自己起的名字,和清華大學經濟管理學院不是一回事。”曹玉磊告訴大皖新聞記者,他對外也沒有說過自己是清華大學經管學院院長。
相關企業:搞錯了,有誤導
為什么上述公司在微信中將曹玉磊與清華大學經濟管理學院相關聯呢?對此,6月23日,大皖新聞記者也聯系到嵊州市中誠保安服務有限公司負責人杜立山。
杜立山告訴大皖新聞記者,曹玉磊沒有說他是清華大學經濟管理學院執行院長,他的身份介紹寫的是清大經管執行院長,“我們邀請他來公司是想開展合作,我以為他是清華大學的。”杜立山表示,現在他才知道清大和清華大學不是一回事,“我們的文章有點夸大其辭了,當時文章發出來也沒給對方確認,可能是我們搞錯了,有誤導,現在我們文章已經撤掉了。”
清華大學經濟管理學院: 目前正在處理中
6月23日,大皖新聞記者聯系了清華大學經濟管理學院,一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曹玉磊不是該學院院長,學院院長是白重恩,學院也沒有名為曹玉磊老師。至于此事學院如何處理,還要等統一通知。
隨后,該學院另外一名工作人員也告訴大皖新聞記者,已經知道到此事,目前正在處理中。
6月23日,清華大學經濟管理學院發布嚴正聲明。
來源:清華大學經濟管理學院官網
律師觀點:屬于盜用、假冒清華大學相關名稱的行為
河南澤槿律師事務所主任付建表示,根據《民法典》規定,法人、非法人組織享有名稱權,有權依法決定、使用、變更、轉讓或者許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名稱。第一千零一十四條規定,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干涉、盜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權或者名稱權。
付建認為,“曹玉磊”虛構“清大經管”身份,企業誤認為是清華大學經管學院院長,屬于盜用、假冒清華大學相關名稱的行為,容易使公眾產生混淆,誤以為其與清華大學存在關聯,損害了清華大學的名稱專用權,違反了上述法律規定,構成對清華大學名稱權的侵犯。
付建表示,“清大經管”與“清華大學經管學院”,讓人混淆,使他人陷入認識錯誤,支付大額培訓費用,符合詐騙罪的構成要件。
來源:大皖新聞 D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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