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2月7日,浙江省嵊州市人民法院黃澤人民法庭法官劉艷(左)找到被告小徐后勸說其前往法庭參加訴訟。
這是一起民間借貸糾紛,略有不同的是,糾紛的調解現場只有筆尖在紙張上書寫的沙沙聲和電腦鍵盤的敲打聲。
春節(jié)前夕,浙江省嵊州市人民法院黃澤人民法庭法官劉艷收到了一份手寫起訴狀,原告欄最后的聯(lián)系方式中備注著“發(fā)信息”。翻閱原告提供的證據材料后,劉艷發(fā)現該案中原、被告均為聽障人士,被告小徐為改善生活分兩次向原告小童借款5500元用于合伙經營,且小童僅能提供小徐的住址和微信號。
第一次開庭安排在春節(jié)后的第一周,劉艷特地為雙方準備了厚厚一沓白紙和兩支筆,可小徐卻遲遲未出現。
向小徐郵寄的副本材料是本人簽收的,此時如果簡單缺席判決,不僅無法查明案件事實,還會因為溝通障礙加深雙方矛盾。
劉艷當即與小徐戶籍所在地共享法庭的庭務主任取得聯(lián)系,得知小徐的哥哥在鎮(zhèn)上經營一家面館,小徐的妻子偶爾在面館中幫工。在紙上與小童解釋清楚事情始末后,小童提出想與劉艷一同前去尋找小徐。
走進面館,正巧碰到小徐妻子在面館中擦拭桌椅,在小徐妻子的幫助下,劉艷一行終于找到了小徐。
“我還不出錢。”這是小徐見到劉艷時在紙上寫下的第一句話,并不斷向劉艷“表達”自己生活的困難與不易。
面對抗拒前往法庭處理案件的小徐,劉艷用筆寫下了大半頁勸導的話語,希望小徐前往法庭參加訴訟。
可喜的是,無聲的“勸說”換來了小徐的一個點頭。
回到法庭后,調解工作緊鑼密鼓地推進。
“被告是否分兩次向原告借款5500元”……調解過程中,劉艷采取在紙上“一問一答”的模式仔細查明案件事實。當問及是否有錢可以還款時,小徐在紙上反復書寫著“現在沒有錢,下個月還款”,還焦急地用手勢和小童比劃交流。
見狀,劉艷放緩節(jié)奏,用文字耐心細致地向小徐詢問,“你現在能夠歸還多少”“如果原告同意分期付款,第一期你能拿出多少”“后續(xù)多久能全部歸還”……
另一邊,由法官助理配合劉艷向小童征詢意見,“是否同意被告分期付款”“是否接受今天歸還一部分,下個月再歸還一部分”……
在紙筆傳遞、鍵盤敲打中,關鍵事宜逐一明確,劉艷又將民間借貸的利息計算方式,還款責任、逾期支付的法律規(guī)定等逐字書寫在紙上,確保雙方看得明白、調得服氣。
紙筆對話一直持續(xù)到下午1點,雙方最終達成一致意見,由小徐當日歸還小童欠款2500元,并承諾了付清尾款的時間。
調解協(xié)議簽署后,小徐通過和家人聯(lián)系籌齊了款項。下午2點左右,小童順利拿到了現金2500元,并在紙上鄭重地寫下“謝謝”兩個字遞給劉艷。
“我請你吃碗面。”離開法庭前,小徐用手語主動向小童提出一起吃午飯。
司法不是冷冰冰機械化的程序,作為基層法官,在面對不能有聲表達的“失語者”,需要更細致地查明事實,更耐心地釋法明理,多一份穿透式了解案情背后民情的努力,把定分止爭的工作做得更實。看著小童和小徐邊走邊面帶笑容地比劃交流,劉艷在松了一口氣的同時,也打心底里為兩人感到高興。
來源:人民法院報·2版
作者:馮冰鑫 曹文瑩丨攝影:馮冰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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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媒體編輯:于淏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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