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長春市南關區人民法院成功調解一起醫療損害責任糾紛案件,辦案法官直面當事人因 “高額鑒定費” 陷入的維權困境,憑借精湛的調解技巧與司法為民的初心,讓劍拔弩張的醫患雙方握手言和,成功化解該起糾紛。
案情簡介
2024年1月,耄耋老人王某因雙眼白內障前往某眼科醫院就診,該醫院為王某實施雙眼白內障手術。然而,出院后的王某覺得視力模糊,眼底還有出血癥狀。經溝通,醫院多次為王某安排免費檢查,但王某視力持續惡化,且再次就診時,醫院明確拒絕為王某看診。王某認為醫院存在過失,遂將某眼科醫院訴至南關法院桃源人民法庭。
桃源人民法庭法官金花承辦了此案,考慮到醫療糾紛專業性強,案件審理涉及診療行為與損害后果因果關系、參與度等專業問題,法官按照當事人要求,依法啟動鑒定程序。但當鑒定機構通知鑒定費高達25000元時,察覺到原告最終獲賠金額可能不及鑒定費的風險,如此不僅耗費雙方大量時間精力,更會加重當事人經濟負擔。
秉持司法為民理念,金花多次主動聯系醫患雙方。她耐心細致地向雙方釋法明理,結合過往案例,深入淺出地分析侵權案件中鑒定成本可能高于損害賠償費用的情況,引導雙方理性評估損失與責任。在一次次真誠溝通中,當事人雙方劍拔弩張的態度逐漸平和下來。
最終,在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僵持的局面終于被打破。經法院主持下,某眼科醫院最終同意向王某賠償19000元,且在調解現場當庭給付完畢。從劍拔弩張到握手言和,法官用實際行動為當事人減輕訴累、節約訴訟成本,實現了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
此次醫療損害責任糾紛的成功調解,是南關法院踐行司法為民的生動縮影。在審判實踐中,面對鑒定效率低、周期長、費用高的難題,南關法院始終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積極探索多元解紛機制。該調解案例,不僅為當事人解決了實際問題,更向社會傳遞了法院主動作為、司法為民的堅定決心。
來源:長春南關區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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