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有網友在某書發布一張江門停車欠費的提醒憑條,里面顯示欠費金額為51429元!對的,你沒看錯!5w多停車費?對于目前江門停車費,這到底是停了多久才能欠那么多呢?有朋友們能分析和講解一下嘛?
5萬多,那不是一輛車的價錢嗎?這個也有點恐怖了吧?
- 這究竟是咋回事?
我們來仔細看看這張收費貼條。
江門市路邊停車收費計時提醒憑條
請按照規定繳納停車費,如欠費,將影響您的下次停車服務,并依法追繳欠費金額:51429.00元。歷史欠費請通過"江門停車"APP或微信公眾號查詢補繳。
收費單位:江門市智瑟停車有限公司停車場名稱:港口二路泊位號:141673
車牌號:無車牌[其他車牌]入場時間:2025-06-18 08:01:00打印時間:2025-06-18081124可通過微信或支付寶掃一掃支付
這個提醒條有兩點值得關注,一個是金額高達5萬多元,另一個是車牌號,顯示無車牌。既然是無車牌,那又是如何確定費用累計的呢?
針對此事,有網友認為,道路是公民所有制,而且賣車也交了稅,加油也在油費里面增加了稅,還交了車船稅,所以以上條件合規的車主都有公路使用權,干嘛有些公司在公路畫了停車位,就可以肆無忌憚的收費了。
讓人費解的是,有網友貼出一張催款的短信截圖,居然用短信恐慌車主。
- 隨著城市化進程的推進,和家用汽車的普及,各城市均出現了不同程度車位難求的供需矛盾。
各城市為了解決停車難的問題,紛紛在路邊劃設停車位,這在一定程度上解決了車位難求的問題。
路邊停車位大多經歷了免費、限時免費、收費、所謂的公示調費漲價的過程。現在大部分情況是路邊停車位的停車費比地下停車位、小區停車位還貴的情況,這也直接導致了部分路邊停車位的車主不再交費。
其實,針對路邊停車收費這事,爭議一直不斷。從合法性講,法律規定財政基本制度得國家立法機關定,行政機關不能自設財政收入項目。而且《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沒明確路邊停車要收費,按“法無授權不可為”,很多部門收費依據存疑。
不過《城市道路占用挖掘收費管理辦法》提到臨時占道停車,要交占道費。現實中,有物價部門收費文件、依據、標準且能開發票,基本算合法;反之則不合法,像個別私自設崗收費且沒憑證的,那就是違法。
合理性來考慮,車主交稅其實已為路邊停車預買單,再收費有點像重復交。很多國家公共停車位免費,我國也有城市多數路邊車位不收費。因此,這路邊收費合不合法,合不合理,得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而上述案例中,江門的一輛車居然欠費高達5萬多,確實讓人匪夷所思。對此,你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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