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生孩子就下調養老金?!?/strong>趙燕菁教授提出了"按生育數量差異化發放養老金"方案,認為多生育者對未來養老體系貢獻更大,應獲得更高養老金回報。
在我國出生人口連年下滑、總和生育率已跌至1.3的嚴峻形勢下,這樣一刀切的懲罰性措施,真的能夠提高生育率嗎?或者說,當年輕人因社會負擔而不敢生育時,僅靠降低養老金這種威脅,能解決中國的實際困境嗎?
人口危機真的來了?
2024年,我國出生人口僅954萬,自然增長率降至-0.99‰,意味著我國人口已開始明顯的負增長。
與此同時,老齡化速度不斷加快,預計到2050年,我國80歲以上人口將達到1.59億。簡單說,我們的社會正在以前所未有的速度變老,而新生力量卻在不斷減少。
從2016年全面二孩政策實施后,我們曾期待迎來一波生育小高峰,但結果卻是短暫反彈后的持續下滑。2016年出生人口1786萬,到2024年已經幾乎腰斬。
我國總和生育率已降至1.3左右,遠低于世代更替水平2.1,甚至低于日本、韓國等傳統低生育率國家。
更令人擔憂的是,這種下降趨勢似乎還在加速。第七次人口普查數據顯示,我國育齡婦女數量從2010年的3.8億下降到2020年的3.4億,未來十年還將繼續減少。
而且,新一代年輕人的生育意愿明顯降低,一項針對90后、00后的調查顯示,有意愿生育兩個以上孩子的比例不到30%,近20%的年輕人表示"不想要孩子"。
這些數據背后隱藏著一個更大的社會挑戰:未來20年,我國勞動年齡人口(16-59歲)將減少約2億人,而60歲以上老年人口將增加約2億人。
這意味著我們將面臨前所未有的養老壓力,到2035年,預計每兩個勞動者就要撫養一位老人,而在1990年代,這一比例是10:1。
少生孩子少拿錢真能解決問題?
面對日益嚴峻的人口形勢,不少專家學者開始提出各種"妙招"。其中,趙燕菁教授提出的"按生育數量差異化發放養老金"的建議,引發了廣泛爭議。
這一建議的核心邏輯是:多生育者為未來的養老體系貢獻了更多的人力資本,理應獲得更高的養老回報。簡單來說,就是誰多生孩子,誰的養老金就多;反之,則少拿或降低養老金。
乍聽似乎有幾分道理,但這種做法實際上存在多重問題。首先,它混淆了養老金的本質。養老金本質上是勞動者在職期間繳納保費的延遲支付,而非對生育行為的獎勵。
以2023年數據為例,個人繳納養老保險的比例為8%,單位繳納比例為16%,這些錢本就應當按照繳納比例返還,而非按照生育數量再分配。
其次,這種政策帶有明顯的性別歧視色彩。研究表明,生育對女性職業發展的影響遠大于男性,女性因生育導致的職業中斷平均長達1.8年。
按照生育數量發放養老金,實際上是要求女性為生育付出雙重代價:既要承擔生育帶來的職業發展阻礙,又要因此而獲得更少的養老保障。
更關鍵的是,這種做法把生育簡單地視為個人選擇,忽視了其背后復雜的社會經濟因素。
全國婦聯一項調查顯示,超過60%的育齡女性表示不敢生或少生的主要原因是經濟壓力和社會支持不足,而非主觀不愿。在這種情況下,以養老金為武器懲罰不生育者,無異于罰站已經站不住的人。
同時,這種政策可能導致更嚴重的社會不公。對于那些因為生理原因無法生育的群體(約占育齡人口的10-15%),或者那些為了照顧重病家人而放棄生育的人,剝奪他們的部分養老金無疑是一種不公正的懲罰。
養老體系是社會保障的重要組成部分,它應該基于公平和尊重原則,而非被異化為調控生育行為的工具。用養老金脅迫人們生育,不僅無法解決問題,反而會制造更多社會矛盾。
養老金都沒有,何談下調?
當我們把目光從理論回到現實,會發現"養老金下調"這一建議有多么脫離實際。"養老金都沒有,何談下調?"這句網絡熱評一針見血地指出了問題的關鍵。
根據人社部數據,截至2023年底,我國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人數僅約3.8億,而我國就業人口已超過7.5億,意味著有近一半勞動者沒有納入正規養老保障體系。
農村地區的情況更為嚴峻。雖然我國建立了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但農村老人領取的養老金普遍較低,月均不足200元,遠低于城鎮職工養老金的平均水平。
在一些中西部地區,不少農村老人甚至只能領取每月幾十元的基礎養老金,這點錢連基本生活都難以保障,更別提什么下調了。
靈活就業者、自由職業者的養老問題同樣不容忽視。隨著共享經濟和零工經濟的興起,外賣騎手、網約車司機等新職業從業者數量激增,但他們中很大一部分人因為收入不穩定或繳費負擔重,選擇不參加養老保險。
據調查顯示,僅有約30%的靈活就業者參加了養老保險,這意味著大多數人未來將面臨沒有養老金可領的困境。
當生活在社會底層的群體連最基本的養老保障都難以獲得時,以"不生育就下調養老金"來施壓,無異于對那些本就艱難的人們再添一重負擔。
很多人連今天的飯都吃不飽,哪有余力去考慮幾十年后的養老金會不會被扣?這種政策建議忽視了社會現實的復雜性,只會加劇貧富差距和社會分化。
解決根源問題,而非簡單懲罰
要提高生育率,必須正視并解決年輕人不愿生育的根本原因,我們需要的是系統性改革,而非簡單的懲罰措施。
需要降低養育成本,建立更多普惠性托育機構,提高教育補貼,減輕家庭經濟負擔。當前,我國0-3歲嬰幼兒托育服務覆蓋率不足5%,遠低于發達國家30%-50%的水平。
還要保障女性權益,嚴厲打擊職場歧視,完善產假制度,建立更加靈活的工作制度,讓女性不必在事業和家庭之間做"非此即彼"的選擇。
最后完善養老體系,發展銀發經濟,優化養老服務,減輕年輕人的養老壓力,讓他們有更多精力和資源投入到生育和養育中。
生育是家庭的私事,但創造適合生育的環境是社會的公事。要提高生育率,關鍵不在于用養老金威脅年輕人生孩子,而在于創造一個經濟上可負擔、時間上可兼顧、權益上有保障的社會環境。
總的來說,"不生育就下調養老金"這樣的簡單化政策建議,不僅無法解決問題,反而可能激化社會矛盾。
只有回歸現實,正視年輕人的實際困境,通過系統性改革降低生育和養育成本,才能真正緩解人口危機。
我們需要的不是懲罰不生育的人,而是獎勵和支持那些愿意生育的人,讓生育成為一種幸福的選擇,而非被迫的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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