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西安市醫療保障局發布退休職工醫保續繳指南
明確退休職工是否需要續繳醫保
與繳費年限相關
出需要續繳的具體情形
幫助退休職工準確判斷自身情況
目前,西安市職工醫保規定,參保職工累計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的最低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為男滿30年、女滿25年,且實際繳費年限滿15年。其中,2016年退休的實際繳費年限(累計或連續)應達到10年,2017年以后每年增加1年實際繳費年限,至2021年達到15年為止。滿足上述條件的參保職工,退休后無需再繳納醫保,即可享受相應的醫保報銷待遇。
需繼續繳納醫保的情況有兩種。
一是繳費滿年限但未達退休年齡:若參保職工已繳足最低繳費年限,但尚未達到退休年齡,仍需繼續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二是達退休年齡但未達最低繳費年限:當參保職工達到退休年齡,卻未繳足最低繳費年限時,需按退休時西安市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7%繼續繳費,或一次性繳納達到規定最低繳費年限的費用。
西安市醫療保障局提醒退休職工,及時對照自身情況,確定是否需要續繳醫保,以確保醫保待遇不受影響。
來源:西安發布
編輯:崔寧
審核:范啟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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