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糾紛的產生是醫療體系內部缺陷與外部環境因素交織作用的結果,主要可歸納為五個方面。
大家好,這里是天斗醫號患者權利保護組。我是北京的醫療糾紛律師宋中清。
? 一、醫療體系結構性矛盾
責任轉嫁機制
醫院賠償后常將經濟責任分解至醫護人員(如主刀醫生承擔5%、科室分攤30%),導致醫生因恐懼追責傾向保守治療或推諉患者。
管理層為規避管理責任,通過挑病歷書寫瑕疵(如錯別字、標點錯誤)轉移矛盾焦點。
行業保護傾向
醫療事故鑒定常由同地區醫院專家主導,存在“醫醫相護”現象,鑒定結論易偏向醫方。
極端后果(如死亡、重度殘疾)的過錯責任比例常被壓低至50%以下,規避刑事風險。
經濟利益驅動
部分醫院為創收過度醫療(如無指征手術、高價設備濫用),而私立醫院更因盈利導向拒絕收治高風險患者(如疫情期拒診)。
? 二、醫患信息與信任失衡
專業壁壘與溝通缺失
患者缺乏醫學知識,而醫生因超負荷工作難以及時充分解釋病情,導致誤解。
期望與現實落差
圖利醫療機制下,醫方有意無意地助漲患者對療效的過高期待,掩蓋醫學局限性(如癌癥晚期無法治愈),實際結果不符時易引發糾紛。
三、醫療資源與制度缺陷
資源分配不均
優質醫療資源集中大城市,基層醫院能力不足,患者涌入三甲醫院導致超負荷接診,服務質效下降。
糾紛處理機制失效
行政追責與民事訴訟割裂:醫療違法本應由衛健部門直接處罰,現實中常推諉至民事程序,超兩年追責時效后不了了之。
調解機構中立性不足,患方對流程缺乏信心。
? 四、法律與維權困境
鑒定程序陷阱
醫療過錯參與度鑒定常稀釋醫院責任,且費用高(數萬元)、周期長(6-12個月),患者維權成本巨大。
證據保存困難
病歷篡改、隱匿頻發(如河北欒城醫院偽造過敏記錄),但患者未及時封存全套病歷致關鍵證據滅失。
訴訟路徑選擇風險
患方若混淆侵權之訴與合同違約之訴,或盲目申請過錯鑒定,可能被壓縮賠償金額(如全責300萬案件因鑒定責任比例10%僅獲賠30萬)。
五、醫院管理失范
操作違規頻發
包括誤診漏診、用藥錯誤、未履行告知義務、消毒隔離不規范等直接引發事故。
病歷管理漏洞
書寫不規范(如某診所因病歷缺失被判賠42萬)或篡改記錄,導致責任無法厘清。
人員資質問題
使用無執業資格人員(如新疆某醫院案例),或未及時轉運超出救治能力的患者。
總結
醫療糾紛的根源是系統性結構矛盾(資源不足、責任轉嫁)、信息信任裂痕(專業壁壘)及制度漏洞(鑒定偏倚、維權高成本)共同作用的結果。解決需從重構醫患互信(如三明醫改切斷創收與薪酬關聯)、強化行政監管、優化法律路徑(如合同違約訴訟)等多維度切入,方能突破困境。
感謝收看,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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